針對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等人19日到法務部記者會現場踢館,甚至踹破部長室大門一事,法務部今(20)日表示,對立委所涉的妨害公務罪、毀損公務罪、侮辱公署罪、毀損罪嫌等,函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
法務部今日表示,19日上午11時30分許,法務部發言人政務次長陳明堂就前總統陳水扁移送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醫療專區接續治療的處理情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時,數位立法委員突然前往會場,以搶佔發言台、大聲抗議指稱法務部是「政務部」還是「黨務部」「羞恥」「踐踏人權」等方式阻擾說明,並有委員持新聞稿丟向發言台,致使記者會中斷。
之後立委又前往部長曾勇夫辦公室門口,要求面見,並以腳踹破部長辦公室木門門板,並大聲指稱「孬種」出來。
法務部強調,尊重立法委員依法行使職權,但不應踰越法律界限,以符民主法治國家真諦。對於立委這些行為所涉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罪、第138條毀損公務罪、第140條侮辱公署罪、第354條毀損罪嫌等,法務部將函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