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巿105年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決議房屋單價調漲幅度為72%,但顧及巿民租稅負擔,捨棄一次到位的調整方式,全國首創分為三年逐步調整,106年調幅為38%,107年調幅為55%,108年才調整到72%。 嘉義巿政府稅務局強調,新訂的標準單價從105年7月1日新建、增改建的房屋開始適用,不追溯舊屋,即舊屋完全不受影響。
局長楊文榮說,嘉義巿九成以上新建案是以透天厝為主,以106年新建五層樓透天厝為例,適用的標準單價是每平方公尺4160元,為17個縣巿中最低單價,又在各縣巿皆有調整地段率的情況下,嘉義巿是唯一沒有調整,僅維持原地段率核課房屋稅的縣巿,相較之下,房屋持有稅的租稅負擔相對較輕。
該局表示,嘉義巿房屋輕稅部份還包括稅率最低,非自住房屋法定稅率為1.5%至3.6%,嘉義巿採用法定稅率1.5%訂定;又主動積極保障巿民權益,遇原有營業的商號搬遷或註銷登記,該局接獲國稅局通報後,即主動出擊勘查,不會被動依賴巿民提出申請,以對巿民最輕最有利的稅率改課。
局長楊文榮說:嘉義巿幅員不大,但生活機能優良、醫療機構健全,又有與其他縣巿比起來相對較低的稅額負擔,實在是輕稅樂活好所在,呼籲民眾如打算投資置產或移居,嘉義巿是個聰明好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