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指出,現行公共運輸工具上設置博愛座均是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第3項規定(如大眾運輸工具設置博愛座比率、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之警語等)辦理。
交通部表示,自大眾運輸工具設置博愛座以來,除了曾接獲民眾提出廢除博愛座的建議之外,也曾有身障團體及民眾提出應修法增設博愛座或立法強制讓座等建議。
近期民眾在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連署提議廢除各項公共運具上的博愛座,交通部又接獲其他民眾反映不應廢除,因事涉政策方向,交通部已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中央主管機關衛福部參考評估,後續交通部將配合衛福部的檢討結果,再行續處。
交通部表示,博愛座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是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的警語,以宣導的方式,提醒民眾謙讓,使博愛座能確實提供有需求者使用,不論後續修法與否,交通部都會請各公共運輸業者持續宣導理上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