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里長呂理照掛上抗議布條(見圖)。
工務局長黃治峯表示,今天與前後任里長兄弟達成協議,地主願意提供活動中心後方15米計畫道路上,30米長度、寬度15米的土地做為道路用地,若計畫道路土地路段地主願意簽署無條件使用同意書,也將儘速進行開闢。至於原71巷既成道路認定部分,將可尋求廢除巷道辦法辦理,讓地方和諧。
前里長呂理照表示,引起里民抗議的土地,是他花三千多萬買下來的,他並非是真要擋路阻礙里民通行,而是為堅決維護長興活動中心前活動廣場提供里民及對面長興土地宮信徒使用及安全,才雇工將私自鋪設的柏油路面刨除,這是維護他的個人權益。
在今年九月間,市政府工務局進行既成道路認定,也未通知地主與里長到場,在他不知情下,做成的既成道路認定,根本是不合法。為捍衛自己權益,他才一再以行動抗拒並狀告市政府之不法。呂理照說,若與市府達成協議,也會撤回對市長鄭文燦及工務局長等人告訴。
前里長呂理照說,活動中心後方是一條15米計畫道路,他願意負責取得30米長、寬度15米的土地,無償提供做為道路使用。也建議工務局將71巷道路到活動中心廣場前左彎,再銜接計畫道路右轉到長興路。另外,也可直接開闢15米計畫道路,讓車輛通行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