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門派出所所長吳彥宏指出,該劉姓嫌犯為慣竊,有多筆竊盜前科資料,至派出所接受警方詢問時,知道自己偷遍嘉義縣市共十四處,被警方查獲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因此除了承認在嘉義市成仁街住家及林森東路上廟裡行竊外,也主動承認在嘉義縣梅山鄉、大林鎮,以及嘉義市中正路、林森東路、光華路、民權路等地竊取現金、3C產品、數位相機、樟木等物品,其中包含廟宇、住家及店家;劉嫌並供稱,竊取神明身上的紅包、虎爺的香油錢,都是希望自己能夠藉此得到神明的保佑,祈求能夠竊取更多財務,得以買毒,深不知竊盜本是非法的行為,即使每天虔誠的請求神明保佑,神明絕不會保佑犯罪者,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
北門所所長吳彥宏表示,在日常生活中,適時地發揮守望相助之精神,如有發現陌生及可疑之人,疑似從事非法時,請立即與派出所聯絡或撥打電話110報警處理,以減少竊盜案件之發生,該所也將持續堅持保障合法、取締非法之決心,營造祥和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