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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上下學導護工作引爭議 民代:乾脆用市長人形立牌

NOWnews/ 2016.05.05 00:00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

老師究竟要不要站學生上下學的導護工作?引發不同教育團體間的爭議。台中市府教育局日前訂定新版學生上下學安全實施要點,明定由學校、教師、家長三方共同維護校園安全。但是部分市議員還是認為權責不清,黃馨慧議員甚至表示,乾脆用市長的人形立牌來站導護工作。

台中市議會今(5))日召開第3次定期會,並由教育局長彭富源進行專案報告。彭富源指出,台中市已於3月30日公布「台中市維護國民中小學學生上下學安全實施要點」,要點中明定由教育局主導、提供學校必要協助,偕同學校、家長、教師等三方共同維護校園安全,並結合交通局改善交通號誌標線號誌與警力,軟硬體同步提升改善校園安全。

國民黨議員黃馨慧在質詢時表示,學童上下學安全,每位家長都非常重視。根據他日前去學校調查的結果,老師、志工都不反對擔任導護,為何教育局堅持要修改「導護要點」,造成家長、志工、老師三方恐慌,甚至把導護責任丟給志工,造成「志工想退出校園」,難道要改成用林市長、教育局長「人形立牌」站導護?

陳政顯議員也指出,新版導護要點中,「學校應於現有經費中酌予支應每日導護誤餐費及導護意外保險投保;經費不足者,得專案向本府教育局申請補助」。按照文字解釋,學校要專案「主動」向教育局申請補助,但因為不是經常性支出,所以當教育局說「沒錢、沒預算」,即可以隨時停止補助。

彭富源局長在答詢時表示,新要點將維護學生安全提升到「府層級」,由教育局負起責任,提供學校必要協助,學校、老師、家長都是最有熱忱維護學生校園安全的夥伴,議員擔憂的情形應不會發生。

彭富源強調,新的要點中將原要點「教師不得拒絕導護工作」移除,不具強迫性,但目前台中市國中小學每天仍有1200位教師投入導護工作,顯示教師極關心學童安全。而教育局也一定會成為學校最有力的後盾,協助學校號召三方,共同投入學生安全。同時新要點實施後,教師因擔任交通導護超時工作部分,可以累計時數合併計算,且以一小時為單位,累計達4小時者,可核實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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