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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團體籲修法提高虐殺刑罰 農委會表達尊重

NOWnews/ 2016.04.30 00:00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民眾對於動物保護越來越重視,近期有部分社會團體透過社群網路發起修正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針對此事,農委會今(30)日表示,對此表達尊重,呼籲全體全體社會共同重視動物保護議題。

近期有社會團體倡議對嚴重、惡意虐待動物的行為人提高刑度,農委會認為,確實可以在具有社會共識下,就司法裁判量刑、法令衡平及管制目的予以通盤檢視;農委會指出,2015年2月4日修正動物保護法時,已針對故意虐待、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行為的裁罰強度,由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提高至現行科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但是,關心動物權益的社會團體,認為現行法律強度還是不夠需再提高,才能遏止惡意虐待傷害動物行為。農委會表示,他們尊重及理解,但也提醒,現行實務執行最大問題也許不在刑度,而是動保案件是否被重視並予以起訴,執法與司法機關必須一起努力。

針對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不當運送收容動物致無辜犬隻死亡一事,農委會也說明,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調查,嘉義縣政府也在4月26日對負責機關做人事懲處,他們已要求嘉義縣政府儘速全面檢討改善動物收容的標準作業程序及動物保護人力需求,同時提醒其他縣市務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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