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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行動聯盟赴監察院 指控北市教育局長失職

NOWnews/ 2014.10.22 00:00
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今年都快結束了,台北市教育局提的明(104)年十二年國教比序方案還沒審核通過,且其他就學區都通過了。「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在22日前往監察院檢舉台北市教育局長林奕華涉違法失職,要求監察院立即調查。

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表示,根據9 月12日修正的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六條第一項明訂「就學區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會商區內學校各該主管機關,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應遵行事項,訂定該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提直轄市、縣(市)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因此,台北市教育局所送明年入學方案在教審會通過後就應該「實施」,同時報教育部「備查」。因此,沒有所謂教育部核不核准問題,台北市教育局沒有「依法行政」就是違法失職,林奕華等相關官員應依公務人員懲戒法第二條「違法」及「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依法懲戒。

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認為,台北市教育局所送教育部的明年入學方案也有重大缺失,方案中志願序以五校一群組之方案,違反台北市議會62位議員投票同意決議「志願序不扣分」之原則,剝奪學生自由選擇權。台北市所組之「教育審議委員會」及「入學推動工作小組」更是黑箱作業,其委員皆由教育局選定,等於是「球員兼裁判」,卻淩駕市議會之上。聯盟表示,志願序扣分造成今年3700位學生落榜,也造成許多公立社區高中招不滿生,而必須進行二次、甚至第三次招生,如果台北市教育局執意,將造成明年必定有考生落榜,學生權益嚴重受損,明顯涉及公務員「廢弛職務」及「失職」造成第三者之權益受損,依刑法瀆職罪第一百三十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於以上台北市教育局長林奕華及相關官員之違法失職情事,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今天向監察院檢舉,要求監察委員調查,依法對相關違法失職的公務員提出懲戒或移送法辦。

最後,台北市教育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教審會通過後就應該實施,再送教育部「報備」。台北市教育局教審會已通過許多教育局一再拖延未公告實施,就已經明顯違法。聯盟更重砲批評:「這個條文沒什麼迴旋空間,台北市教育局呼天喊地說什麼高雄市可以為什麼台北市不可以,都是虛晃一招,作秀罷了」。言辭犀利且不留情面。教育局如果依法行政,就是必須直接公告實施,再「同時」報教育部備查。

另外,針對志願序扣分違反市議會決議及可能造成學生權益嚴重受損一事,家長也要求監察院調查。家長們揚言,如果明年有一位考生落榜,一定會向對台北市教育局長林奕華提出涉及刑法瀆職罪第一百三十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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