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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達人使用15種香精、廣告不實 台北市衛生局重罰18萬元

NOWnews/ 2013.08.23 00:0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針對知名麵包店胖達人疑似使用香精製作麵包,涉廣告不實,台北市衛生局於今(23)晚開罰,並要求立即撤除違規廣告,並將按次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回報胖達人五股中央工廠現場只有製作鳳梨酥伴手禮產品及少量麵包,所有麵包全部在各門市製作,香料也是透過電話下訂直接配送到各門市,對於天然酵母及香料全部推給台北總公司「生技達人股份有限公司」,衛生局立即依行政程序約談該公司,對於該公司聲明稿強調『使用天然食材製造的香料(香精)』及更不添加使用「化學製造的人工香精」』等易生誤解、廣告不實詞句,經查證屬實,已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及45條之規定,從重處分新台幣18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撤除違規廣告,並將按次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依據衛生局掌握資料顯示,該公司使用的香料共有15種,使用的香料均來自台南市孝青食品香料有限公司,依前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88年9月28日公告香料是不需要辦理查驗登記的,但為確保產品安全性,衛生局仍將移請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協助查察。

對於胖達人於網頁《達人精神》特別訴求「從天然酵母的飼養到麵包發酵、烘焙,每一個架上的麵包,從無到有,總共需要九天的時間。正是因為這個不可取代也不可加速的過程,才讓我們的每一個麵包與眾不同。」,衛生局發現該公司使用的『醱寶天然酵母』來自台北市伊士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且只有使用於部分門市的少量非歐氏麵包,公司獨家配方自製的天然酵母,據其表示使用葡萄乾、水、糖發酵,用於製作當日麵包,但無論是工廠或總公司都無法進一步提出天然證明或製作到發酵連續9天的品管紀錄。對於宣稱涉有廣告不實部分,衛生局都要求立即更正,以免誤導消費者。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截至目前為止並未發現該公司使用非法添加物,但對於胖達人訴求「天然、手感」及偏高的產品價格,但產品實際製作加工過程卻不符消費者期待,顯然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者,應命限期改善。」

對此,台北市政府消保官潘宏政表示,除將依消保法規定命其改善此等不當行為外,並促請業者應儘速辦理退費,並公布處理此次消費爭議完整方案,從寬認定消費者證明,退還消費者購買金額,填補消費者的損失。如有爭議,法務局消保官將盡力協助消費者辦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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