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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報率並非暴利 台新金控6點聲明駁財政部

NOWnews/ 2014.11.25 00:00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針對財政部指台新金控投資彰銀365億元已獲利128億元一事,台新金表示,投資彰銀已超過9年,換算每年平均約4%的投報率,以金融業的投資報酬率來看,尚屬合理,並非暴利,同時發表6點聲明,認為財政部以政府機關名義對台新金控多所指責,因涉及台新金控名譽,且內容諸多偏頗並背離事實,有誤導大眾之虞,一定要予以說明。

台新金表示,此次彰銀股東會無關合併議題,台新金只單純希望財政部履行承諾,並協商董事席次,別無他意,請財政部勿誇張擴大解釋,也請彰銀股東明查。

台新金強調,從未「對外宣稱與財政部就合併達成共識,並多次表示將在去年第3季完成合併」,不知財政部的推論從何而來。台新金也表示,過去的確數度與財政部協商彰銀合併事宜,雙方並未達成共識;當時部分媒體報導未盡清楚、誤報雙方已達成共識,造成財政部困擾。

為此,台新金控去(2013)年2月22日主動對媒體澄清,財政部此時舊事重提,令台新金控深感不解,請財政部告知此推論的證據,並公布是何時、何地、何人提出?若無實證,請勿再以不實資訊對外傳播。

對於財政部表示台新金控獲利128億元,已實現超過30%投資報酬率,台新金表示,此數字從何而來,台新無法評斷,依據國際會計準則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認證的財務資訊,台新金控投資彰銀超過9年,換算平均每年約4%的投報率,以金融業的投資報酬率來看尚屬合理,並非暴利。

台新金並表示,當初是因為相信政府才以365億元高額溢價買入彰銀22.5%的股權,但也因投資彰銀讓台新金控資本適足率受到影響,失去其他海內外併購機會,例如紐約人壽即是其中一例。對於財政部指台新金持有彰銀成本已降為17.5元的設算顯不符國際公認會計準則,台新金也無法評論。

至於財政部指2008年金融海嘯時,是因為政府及時採行提高存款保險額度,才有機會改善資金流動性問題,台新金控深表感激,但也指出,對於2005年間仍身陷亞洲金融風暴影響的彰銀,是台新金透過公開招標程序注入365億元資金,協助彰銀脫離財務危機,走出風雨飄搖的經營困境,過程事證非常明確,請財政部應還原真相,勿再錯誤論述造成誤解。

台新指出,2005年台新金控投資彰銀的前一年底,彰銀的總資產約計1.31兆元,總負債約計1.23兆元,股東權益約748億元,且總資產中有約692億元的不良資產,金額約與股東權益相當,是因為台新金控注入資金,彰銀財務結構方獲得改善,且多年來努力參與經營彰銀讓股東權益得進一步提升。

台新金聲明中還指出,公信力的維持是政府的職責,尤其是涉及民間的合約關係,不能任意廢棄或曲解,影響民間應有的權利,台新金請求財政部對2005年的公告公函,能夠依法而行,維護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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