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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糟蹋台灣社會寶貴的學習機會

美麗島電子報/朱駿 2017.02.20 00:00
不論正反哪一方,要把自己對正當權利的主張建立在犧牲他人正當權利之上者,絕非真正的自由主義者,非但談不上進步,反而是現代的專制,現代的專制是完全蔑視人類文明進展的成果,比古代的專制還要惡性重大,是極為腐朽落伍的!所以,該怎麼立法的道理已經很清楚了!朱駿/評論

蔡英文總統2月18日在總統府接見挺同與反同團體,希望啟動化解社會對立的進程,這種努力無論其結果如何總是可喜的。在接見挺同者時,「據轉述,蔡英文總統表示,社會溝通未臻完全,政府會繼續創造對話管道。」

如果此話出自真心,難道當初大半年多前不知道「社會溝通未臻完全」嗎?為何讓黨內立委同志大推同婚修法的法案?顯然當時真正的意圖或心理狀態不是一句「社會溝通未臻完全」可以遮掩或推諉的吧?如果沒能坦誠地面對自己當初錯估形勢的思考與盤算,改正不良的心態,如何能保證今天就不會是另一次的「溝通未臻完全」呢?

目前社會上有一種氛圍,或說得實在點兒,是一種錯誤意識,認為挺同是自由主義與時代進步的表徵。確實,不排除這種可能,但同時也不能排除另一種歷史上常見的可能性,若是盲目激情地高喊自由主義與進步,其所導引出的作為有可能恰恰會是自由主義與進步的殺手。

真正的自由主義者應該主張,任何人的正當權利都應該平等地受到合法的保護,不能因為我所主張的正當權利妨害別人正當的權利,如果因為我的權利主張卻必須妨害他人正當的權利,那麼,這個主張是沒有正當性的,縱使將其立法,也是惡法,不符合真正自由主義的精神。

簡言之,大家的正當權利都應該受到法律平等的保護。根據許多科學的研究結果,同婚者的性向很多天生的,既然是天生的,就有被保護的正當性權利,或者是後天自由的選擇,應視為言論自由的一部份,自然也應有被保護的正當性。因此,同婚的權利被保護是具有正當性的主張,應於法律層面予以落實,無庸置疑。

但是,不能因為我的同婚權利就要侵害非同婚者原本就存在的傳統天生權利,硬要求非同婚者與我看齊才叫平等,這是專制霸道,與平等和自由主義正好站在對立面。

總之,不論正反哪一方,要把自己對正當權利的主張建立在犧牲他人正當權利之上者,絕非真正的自由主義者,非但談不上進步,反而是現代的專制,現代的專制是完全蔑視人類文明進展的成果,比古代的專制還要惡性重大,是極為腐朽落伍的!所以,該怎麼立法的道理已經很清楚了!

同婚與反同婚在美國與歐洲都曾激起過社會熱烈的討論與嚴重的對立,在美國依然熱度不弱,每回總統大選總會觸及此議題。所以,在台灣近大半年造成不可開交的對立,不是孤例,應該是台灣社會發展進程中遲早必須面對的一次共同學習的機會。大家應該珍惜這次的學習機會,不宜僅僅現在對立的情緒之中,忽略了精神思想層面該有之實質成長的內涵,這樣才能讓台灣社會真正發展進步且健康壯大。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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