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荷蘭的一本熱門書「陪她到最後」,對於罹癌的年輕主人翁當然有所遺憾,但最震動內心的是書中陳述的安樂死,當一個癌症病患醫無可醫之時,若是能夠自己選擇安樂死,那是一件多麼棒的事,為什麼荷蘭等部分國家可以,大部分的國家卻不允許呢?
有位朋友罹大腸癌,經過化療穩住病情,兩年後卻又轉移成肺癌,不但再度化療,而且要切除肺葉,一葉葉的切除,我們看了很不忍,但她若不治療又能如何?明明知道治療後的效果有限,仍只能接受一次次的折磨,其實她的求生意志已從最初的高昴降到最弱。
前陣子有一對美國老夫妻同時罹癌,他們選擇到瑞士的自殺醫院安樂死,他們的兒女在事後也表示能坦然接受父母如此的決定,相對於許多年前有位華裔教授夫妻,也是在罹癌後雙雙自殺,卻只能在汽車內等待排汽管排放的廢氣致死,美國老夫妻真的很幸福。
大部分人都不怕死,怕的只是病來磨,大家都期望有個「好死」,但現有的法令卻不允許任何病人好死,只能痛苦不堪等待死神的降臨。
看著「陪她到最後」的書中人,在醫生的注射藥劑之下平靜安祥的離開人間,真令人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