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 窮人交不起 台僑拚命搶 (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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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2009-02-22 16:10 記者 沈思 |分類:國民年金,勞委會,健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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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開辦國民年金,剛好趕上金融大風暴,許多人連工作皆無,那裡有閒錢去支付國民年金?因此繳交的比例並不高。
另一方面,許多旅居國外的僑民卻大感興趣,尤其是在移民潮時代離開台灣的人,現已屆五、六十歲,眼見只要付出數年少許費用,轉眼即可領取每月多出五倍的年金,不禁見獵心喜,口耳相傳,紛紛回台辦理恢復戶籍。
台灣健保便宜早已吸引一大票台僑回來加保,但就醫牽渉的層面較廣,因此侷限在少數人,這次國民年金開辦後預料必會吸引更多人回來搶。
這些出國二、三十年以上的僑民,多數未在台灣繳過稅,也未對台灣盡過什麼義務,他們大部分都是因為當年不看好台灣才移民,如今卻轉回頭享權利,甚至連消費券都可隔洋領取,真的是壓寶兩頭,台灣的好處都沾光了。
但也不能責怪僑胞們偷機取巧,他們只是具有人性的弱點,有洞即鑽,有利即取的普通人,最重要的是,台灣政府本身未設有防堵機制,又有選票的考量,以至於門戶洞開,而產生諸多不公平的社會現象,並將因此增加大筆不必要的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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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Q=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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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用ABC人壽來跟政府辦理的保險來個大車拼吧:
(ABC人壽) VS ( 政府)
主險 基本壽險100萬 無
紅利照合約走,為約定固定利率.
繳愈多,保障愈高.
有躉繳選項以獲得優惠.
.
醫療險 附加重大疾病醫療險(例如癌症險). 不得調整保費
繳費期滿,不必再繳費 保障範圍不得改變
繳愈多,保障愈高. 等於全民健保. 保費繳到死
年年調漲保費
不准你拒絕買這項保險.
有錢人無法多繳換取更多保障,
窮人無法降低費率.
失能險 依本薪提供有限期間的失業給付. 也就是勞保.
繳愈多,保障愈高.
保費繳到退休.
看得到,吃不到;
就算吃到了,也只是塞牙縫.
限職場上的傷亡.
年金險 繳愈多,保障愈高. 也就是國民年金險.
依個人經濟能力設計.
陷阱一堆.
對失業及低收入者形成負擔
出險給付條件苛刻.
無法自願多繳換取更多保障.
受益者 自由指定,隨時可改變.
政府硬性指定家屬受益人位, 禁止投保人自行指定.
家屬必須窮困,才可以受益.否則受益者是政府
爭議 由法院依法審判. 政府片面認定.
保單應用 保單可以當做融資工具. 無.
躉繳選項 有. 無.
條件 合約內容一次完全記載,不得任意更改. 無合約.政府得隨時更改實施辦法
得隨時取消轉換. 跟你一輩子,不得取消,無處轉換.
條件設定40歲. 以後以(日)計算遲繳費用,以複利計算25年本金+利息, 不知要罰多少(相對以美金定存可賺多少),請善心人士幫忙計算一下,
善良的民眾, 尚未支領任何費用,即刻就欠下巨額債務, 以投資報酬觀念, 外僑不會那麼笨, 除非是已64歲,為何要那拿我们手中的錢及稅金(政府負擔部份),去養(是台灣也是xx國),而自己卻要茍活,真是爛制度,是中華民國國民,也都有按時繳納健保費,跟國民年金何關?很多外僑就是沒在台灣納稅或很少,只納健保費,因為國外就醫非常貴,座飛機回台灣看醫生機票+吃住+觀光+洽公+++=還有找,我們真是一群笨蛋 |
| 回應於2009-03-11 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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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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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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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屬於強制險,對象包括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之25歲以上未滿65歲國民.陷阱在於:
未參加勞保者等於失業者及自由業者.失業者就已經很窮了,還必須以第一級投保薪資17280元來計算保費,月繳自付60%等於674元,地方政府負擔40%等於449元.不但讓相對較貧窮縣市的窮人負擔更重,也讓財務已負債累累的地方政府無力從事地方振興經濟的相關建設,造成富者不痛不癢,但窮者愈來愈窮.而當紅演藝歌星,股市炒家等自由業者,也不必多繳錢.
政府說,保險費率是薪資的6.5%,別被騙了,那只是第一年.自第三年起,逐年調高0.5%,直至12%為止.你失業愈久,要繳的金額就愈高.
我們就來試算好了: 投保年資 費率 應付保費 自付保費 地方政府負擔
1 6.5 1123 674 449
3 7.0 1209 726 484
5 8.0 1382 829 553
10 10.5 1814 1089 726
13 12.0 2073 1244 829
依上表,失業期間累計到13年,窮人每月要繳的保費即為1244元. |
| 回應於2009-03-11 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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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用ABC人壽來跟政府辦理的保險來個大車拼吧:
(ABC人壽) VS ( 政府)
主險 基本壽險100萬 無
紅利照合約走,為約定固定利率.
繳愈多,保障愈高.
有躉繳選項以獲得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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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險 附加重大疾病醫療險(例如癌症險). 不得調整保費
繳費期滿,不必再繳費 保障範圍不得改變
繳愈多,保障愈高. 等於全民健保. 保費繳到死
年年調漲保費
不准你拒絕買這項保險.
有錢人無法多繳換取更多保障,
窮人無法降低費率.
失能險 依本薪提供有限期間的失業給付. 也就是勞保.
繳愈多,保障愈高.
保費繳到退休.
看得到,吃不到;
就算吃到了,也只是塞牙縫.
限職場上的傷亡.
年金險 繳愈多,保障愈高. 也就是國民年金險.
依個人經濟能力設計.
陷阱一堆.
對失業及低收入者形成負擔
出險給付條件苛刻.
無法自願多繳換取更多保障.
受益者 自由指定,隨時可改變.
政府硬性指定家屬受益人位, 禁止投保人自行指定.
家屬必須窮困,才可以受益.否則受益者是政府
爭議 由法院依法審判. 政府片面認定.
保單應用 保單可以當做融資工具. 無.
躉繳選項 有. 無.
條件 合約內容一次完全記載,不得任意更改. 無合約.政府得隨時更改實施辦法
得隨時取消轉換. 跟你一輩子,不得取消,無處轉換.
條件設定40歲. 以後以(日)計算遲繳費用,以複利計算25年本金+利息, 不知要罰多少(相對以美金定存可賺多少),請善心人士幫忙計算一下,
善良的民眾, 尚未支領任何費用,即刻就欠下巨額債務, 以投資報酬觀念, 外僑不會那麼笨, 除非是已64歲,為何要那拿我们手中的錢及稅金(政府負擔部份),去養(是台灣也是xx國),而自己卻要茍活,真是爛制度,是中華民國國民,也都有按時繳納健保費,跟國民年金何關?很多外僑就是沒在台灣納稅或很少,只納健保費,因為國外就醫非常貴,座飛機回台灣看醫生機票+吃住+觀光+洽公+++=還有找,我們真是一群笨蛋 |
| 回應於2009-03-11 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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