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機會連續看某報紙,有一版面全是講些男男女女的話題,每篇都是名作家所寫,還放了他們的照片,因此特別加以瀏覽;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以為自己老花眼看錯了名家的姓名,再看一次,沒錯,是他們,每位都赫赫有名,但為何寫出這種水準的文章?
那些文章不像似寫作,而是專講些他人的八卦故事,每篇都無文筆可言,也無任何應有的鋪陳,看來比市井小民寫的還不如。
這家報紙雖然很gossip,但作家是否應維持自己的一定格調?出汙泥而不染,不是作家應該抱持的寫作態度嗎?
那幾位名作家個個都因寫作而致富,有的是電視或電台名主持人,有的是旅外的暢銷書作者,還有的曾經做過電視台總經理,為何要寫那種水準的作品?為了金錢?為了非寫不可的感覺?還是為了維持知名度?抑或該報要求不可寫出有韻味的文章?
男女話題,一向是寫作的重要元素,大部分偉大的作品都和男女的情愛、糾纏有關,可以寫的非常有深度非常細膩,當然也可以寫的有如菜市場歐巴桑閒話他人是非,而我們的這些名作家選擇了後者,為什麼?作品也有上肉和下肉之分?上肉專賣給有水準的刊物,八卦刊物就給予下肉?到底是侮辱自己還是羞辱報紙?
文字工作者都知道要成為知名作家是非常不容易的事,除了本身必須具備一定的程度,機運也很重要,不是每位寫手都能獲得相同的名氣;就如張愛玲所說,成名要趁早,因為愈早成名愈可以獲得想要的名與利,這幾位作家成名後卻如此不愛惜自己的羽毛,讓人匪夷所思。
文章乃千古之事,此話對現代人太沈重,但文字工作者之所以成為名作家,至少意味著有廣大讀者的認同,難道他們不應有些自我期許?不應對社會有點責任感嗎?至少讓人看到名作家的文章有些重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