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黃靜宜
衛生署長葉金川拋出了健保費調漲,擬以總所得為計算標準,而非薪資所得的政策方向,說穿了就是繼續向民眾口袋掏錢。奇怪了,政府已經窮到健保沒法辦下去了,一邊又當凱子灑錢給人民花用,政府是否人格分裂?
馬政府這廂要民眾多消費,那廂喊說要漲健保費,而且是薪資以外,投資所得、津貼、獎金、兼差打工所得,全都要算在內。看到這,我真想說,拜託,把消費券收回去吧!民眾沒那麼短視近利,以為拿到天上掉下來的三千六百元,就是賺到了。既然健保都快破產了,那麼請馬政府把錢花在刀口上,乾脆把耗資八百多億元的消費券省下來,挹注健保,別左手給民眾甜頭,右手要得更凶,把民眾當笨蛋。
雖然健保費和消費券,前者是就醫費用,後者是日常生活消費,其實是兩件事,但對民眾來說,都與錢的支出有關,就是同一件事。既然每個月收入是固定的,那麼就是如何分配的問題。健保費漲價了,那一般性的消費自然得減少,不然哪來多餘的錢?
說穿了,健保費漲價,也是另一種變相搶救醫療產業的手段,健保大餅能繼續維持,甚至更擴大,醫療院所和藥廠等相關產業的收入能獲得保障,自然能鬆一口氣。但攸關民眾就診品質的醫療環境,有哪一次因為漲價而改善?
衛生署宣稱以「總所得」計算健保費,是劫富濟貧,具有社會正義,事實上,劫富濟貧只是個相對概念,從貧窮到富有之間,本來就是漸進式的「光譜」,而非絕對的刻度,衛生署劫富濟貧口號喊得漂亮,只是替自己找個漲價的好藉口,畢竟,那些「被劫」的族群,多數還是受人雇用的受薪階級,就算有些投資獲利,但相對也有房貸、車貸、父母,甚至好幾個孩子要養,支出負擔原本就重。這些人可不認為自己是「富人」。
況且,不管年收入四十萬、一百萬,還是上千萬的民眾,健保費一樣都會漲,只是漲價的幅度不同而已。而真的繳不起保費的人,一樣還是繳不起,在漲價後,他們只會欠下更多的健保費。真的要劫富濟貧,就請馬政府將消費券預算八百多億元,拿去幫窮人繳清健保費,畢竟在經濟不景氣下,只會有愈來愈多的窮人,看不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