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兩岸「民間」代表大規模在澳門展開交流協商會談,期許建立機制、化解目前遇到的交流障礙。到底兩岸目前的交流,有哪些問題?
事實上,兩岸目前的文化交流,大部分只是彼此認識、互相了解的淺層交流,也許是參觀旅遊行程,或是加一、二場拜會或座談會、研討會。許多兩岸人士對談文化的場合,不過各說各話,既不投機、共識也不多。
兩岸文教交流之中,規模最大、最細密複雜的項目,要屬表演藝術的交流。大型表演藝術活動巡迴一趟,牽涉眾多藝術行政、劇場技術和市場行銷專業,這些年來,在包括新象、傳大等經紀公司和民間組織的努力下,大陸表演藝術作品來台已經普遍,台灣表演藝術界更以大陸做為未來市場開發的目標,表演工作坊、屏風表演班、果陀劇場、雲門舞集等,都累積許多和大陸交流的經驗。
在文化交流過程中,「文化差異」反而是最深的鴻溝。兩岸分治一甲子,各自經歷不同的社會動盪,許多價值和習慣、甚至社會制度,都有很大差距。許多表演藝術團隊都有經驗,有時候一場演出,如果前往歐洲或美國,行前要發一百封mail確認細節,到大陸之前可能要發三百到五百封mail;但已經確認的細節,到了現場可能又有不對。很多情況並非大陸的工作者不努力,而是雙方對於專業的認知不同。
大陸到現在還是講究「人情」的社會,找對人,好辦事;找錯人,即使有拍胸膛、甚至合約的保證,最後不行就是不行。這樣的習慣,也造成台灣許多團隊到大陸交流,透過各種關係找人;但這也有後遺症。一位大陸負責兩岸交流的官員指出,曾經遇到一個例子,台灣某表演團體找了大陸高層幫忙安排交流,這位高層就往下交辦,承辦人員不敢怠慢,找了最好的大陸團隊和最好的場地,舉辦兩岸交流演出活動。最後才知道,台灣去的只是民間社團。當然台灣團隊十分歡喜,因為得到超高規格接待;但大陸承辦人員糗大了,難以向大陸的團隊和觀眾交待。
如果文化交流的目的是化解歧見、增進了解,那麼,應該從最源頭開始。1949年,是兩岸分治現況的始點,而明年2009,恰是1949年之後兩岸分治的一甲子。如果沒有1949年的變故,不論目前是國民黨或共產黨掌握中國政權,台灣和大陸之間,只存在「交通」問題,而不存在「交流」問題。如今兩岸交流之所以有意義,其實正因為歷史在1949年分別給了台灣和中國大陸不同的發展方向,而後才存在彼此要透過交流相互理解的必要。
何不就從1949開始?兩岸不必談太多空洞的情感話題,如何共同回溯這段歷史,不論透過書寫、論述、藝術創作或是大型活動,承認彼此差異的存在,才是最有意義的挑戰。當衝突的核心真正被觸及,才知道痛點何在,也才能通過彼此的同情和理解,成為兩岸建設性深度交流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