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下旬的午後,一輛賓士車緩緩停靠在台北市臨沂街信愛公園旁,車門打開,一位穿著時髦,打扮光鮮亮麗的女士走了出來,手裡還拿著一包垃圾,她左看右看,發現無人注意,一彎腰就把這一包垃圾棄置在公園的一個角落,然後快步走回賓士車,打算離去。
沒想到整個過程都被台北市環保局一位巡查員當場目擊,他立刻上前準備取締告發,並當場要求這位女士出示身分證。沒想到這位女士拒絕檢查,而且快速上車,發動引擎,隨即高速衝撞離去,差點撞倒巡查員。
這位女士可能沒有想到,台北市環保局巡查員取締亂丟垃圾包,比警察抓小偷還認真,並不是當場跑逃掉就算了,她的汽車牌號和離去時的身影,已經被巡查員的數位相機拍下存檔。
七月中旬,這位女士食髓知味,又拿了一包垃圾包在同一地點丟棄,巡查員早已守株待兔,發現就是一個月前亂丟垃圾的女士,再度上前取締告發,這位女士可能以為耍賴可以過關,依舊不肯拿出身分證,於是巡查員通知警方到場協助,折騰半天,最後這位女士仍被開出兩張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一張拒絕出示證件妨害公務的告發單。
另外,今年八月初某個晚上,台北市內湖新明路某巷口,有一名民眾未使用臺北市專用垃圾袋,而且把垃圾包任意丟在路邊,環保局巡查員發現後,當場打開垃圾包,像警察辦案一樣,逐一仔細檢視,最後從裏面丟棄的廣告信函,找到任意丟棄垃圾包的人,而這位民眾還強辯說,因垃圾包太重,他有心臟病及高血壓等病史,所以準備回家拿專用垃圾袋分裝後,等垃圾車來了再丟棄。但環保局認為這是推拖之詞,仍依法開出告發單。
臺北市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已有多年,垃圾車以定點定時及垃圾不落地方式收集垃圾,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為偷偷丟一包,沒有人看到,或者以為可以耍賴、拒不認帳,其實多人因此吃了罰單。依廢棄物清理法,未按環保局規定的方式丟垃圾,每次可以罰款1200元至6000元,在不景氣的時候,民眾千萬不要和自己的荷包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