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環保局將回收的塑膠袋壓縮打包成450公斤的「塑膠磚」,等待運往再生工廠。
台北市從去年開始回收「不乾淨塑膠袋」後,塑膠袋回收數量大增,每個月總計回收兩百公噸左右;這些回收的「不乾淨塑膠袋」,透過篩選、清洗、抽粒等程序,仍然可以重新做為塑膠製品的原料,「再生」成為塑膠袋、塑膠花盆、行李箱底板等塑膠產品,對環境有很大的貢獻。
台北市早在民國89年實施隨袋徵收制度時,就開始回收「乾淨塑膠袋」,但數量很少,每個月只有幾噸而已。去年開始,台北市進一步回收「不乾淨塑膠袋」,以今年六月為例,乾淨塑膠袋的回收量為7噸,不乾淨塑膠袋為198噸,合計205噸。
民眾最關心的是,既然「不乾淨」,還能再利用嗎?台新環保科技公司許美蘭指出,目前國內回收塑膠袋再生工廠約有十幾家,分成乾式及濕式兩種,兩者在回收處理過程中最大的差異就是,「濕式」多了一道清洗程序,因此可以處理「不乾淨塑膠袋」。所以即使「不乾淨」,也能再生利用。
不過台北市環保局科長蘇芳慧提醒指出,所謂「不乾淨」並不是說可以和垃圾混雜;而是指盛裝過蔬菜、生鮮食品,或沾了水或油的塑膠袋,但盛裝過油條那種油膩膩的塑膠袋也無法再利用。
不乾淨塑膠袋送到環保局木柵資源回收場後,初步先分選,再壓縮打包成每塊約450公斤的「塑膠磚」,然後運往再生工廠。再生工廠經過粉碎、清洗、脫水、抽粒等程序,又可以製成塑膠產品的原料─塑膠粒。
不過使用再生料製造的塑膠產品都屬較低階產品,不能用來製造盛裝食品的塑膠袋。
根據環保署統計,全國已有八成的鄉鎮市實施塑膠袋回收,但落實的情況令人懷疑。台北市環保局自豪表示,台北市回收塑膠袋的工作是全國第一,且真正落實,「其它喊口號的不算」。
台北市現在把不乾淨塑膠袋賣給台新環保公司,每公斤二角,乾淨塑膠袋每公斤標售3.6元,總計每月賣出塑膠袋也只有六、七萬元千元收入。但「兩百公噸的塑膠袋不必埋入土壤,也不必送進焚化爐燃燒,是最有意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