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吸引我想去聽演唱會的歌手並不多;除了夏川里美之外。但這次唐麥克
林(Don McLean) 來到台灣開唱,的確讓我有想跑去看的衝動。這就好像是你年
輕時迷戀過的一個遙不可及的靈魂,突然活生生來到你面前一樣。
我第一次聽唐麥克林,跟許多人一樣,是來自American Pie(美國派) 這首歌;
只不過我聽到的是從同學一張25塊盜版黑膠唱片裡流瀉出來的歌聲。我的英
文不好,聽不大懂他在唱些什麼。但是那令人雀躍舞動卻又混合著幾許傷感的
搖滾音符,卻好像透過燒錄機一般,一軌一軌的燒錄在我的心情光碟裡。
幾年後,我逐漸了解這首歌的來龍去脈。知道這首歌的創作起源,來自他悼念猝逝
的音樂偶像Buddy Holly(歌詞中所謂 the day the music died,意指Buddy Holly等人
飛機失事猝逝那一天,搖滾樂在同日死亡)。知道這是一首半自傳性的作品,揉合了
他成長十年間的人生體驗與美國社會文化的變遷史,是一首告別純真年代的安魂曲
。從某個角度來看,《美國派》也可視為布雷克(William Blake) 詩作《純真之歌》
+《經驗之歌》的搖滾版。

長篇而文采斐然的歌詞裡,有很多頗為費解的隱喻;唐麥克林卻拒絕解釋他的作品。
但因為American Pie後來已變成了不朽經典,喜愛者眾,解釋者也相當多,卻始終
難有定論,因此有關《美國派》的詮釋後來慢慢匯聚而成一則著名的「都市傳奇」。
解釋紛紜,可能指涉的人物也相當多。例如巴布狄倫、貓王、 披頭四等。甚
至可能包括甘迺迪、賈桂琳與刺客奧斯華!不過從歌詞裡大量基督教詞彙( Satan,
church bells,Father ,Son, and the Holy Ghost等), 大概可以看出作者有意把搖滾樂比喻成宗教(Can music save your mortal soul?),再綜合他整個六十年代生活經驗,哀
悼搖滾樂的淪落,哀悼一個純真年代的結束。

從這首歌的觀點來看,唐麥克林屬於搖滾樂裡面的保守派,甚至「基本教義派」。 我
個人不大能認同Buddy Holly與Ritchie Valens的猝逝,等同(正統)搖滾樂的死亡;正如
我很難接受巴布狄倫就是「竊走棘冠的那個小丑」(the jester stole his thorny crown)這種
說法。不過,American Pie已成為包括我在內許多人心目中無法撼動的搖滾聖歌,卻是
着無庸議的。
許多年後,連續出現了好幾集名為《美國派》的、惡俗的青春性喜劇。許多年後,看到
MV裡的瑪丹娜扭動著她的豐乳肥臀,重唱了唐麥克林這首不可褻玩的搖滾經典。這時候
,我才深深體會到何謂the day the music died。唉,我想我現在也是一名搖滾樂的「基本教義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