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靜宜
隨著劉兆玄確定出任馬總統的行政院長,劉昔日一段與媒體名嘴尹乃菁夜間出遊被媒體目擊的事件又再次被提及,不過,讓此事有了新材料可以炒作的,無疑是女性名嘴的朋友、國民黨立委鄭麗文一段畫蛇添足的解釋。先不說她補充兩人之所以相見的理由,比女名嘴自己所說的『談出書事由』更不具說服力,就算是真的,也降低不了此事因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稍微特殊了點,以及兩人具有的知名度所帶來的炒作空間和聯想性。
沒有人能知道兩人在當時會面的真正動機和過程,再往下挖就真的是扒糞了。我只是不禁想到,身為女性,如果先生也曾在深夜與一名女子開車上陽明山冷水坑相談,身為太太的會怎麼看待這件事?身為男性,也可以設想若你是女名嘴的先生,又怎麼看?
一笑置之恐怕是很難的,心裡沒有一點疙瘩也是不容易做到的。但這樣的事情又真的沒有太大不了。不是外遇,甚至連是否構成精神外遇都還不明確。頂多,是異性間互有好感互相欣賞此種程度的曖昧吧。這種與婚姻對象之外的曖昧,是否因為有了婚姻關係所以是不容許存在的?還是應該去理解此種人性之常,容留一些模糊空間?
一段婚姻長可達六、七十年,沒有人能保證二十歲所遇到宛如天仙般的,使你 奮不顧身年紀輕輕就許下非此人不娶/嫁的人物,到了四十歲你面對他/她,那種熾烈的感受還依然如昔。
很多婚姻確實是處在『不想跟另一半離婚,但心中那塊感情的花園確實略顯荒蕪,渴望天降甘霖』的情境中。而且婚姻的組成因素很複雜,有的伴侶『精神契合』成分多了點,有的則是『彼此個性互補』成分多了點,有的或許是『物質條件互相滿足』多了點,不一而足。擁有婚姻,不見得擁有全部。
你愛你的先生或太太,但是身邊若剛好有言談投契懂得你的異性朋友,在一個加班後內心煩悶的深夜,你很可能想要跟這位異性朋友見個面聊一聊。若見面的地點就那麼隨心所致地選上了陽明山冷水坑這種地方,是否得立刻啟動『避嫌』的防衛按鈕,於是硬生生地將地點切換至二十四小時營業燈光通明的麥當勞?!
這麼說吧。如果在已婚的你或妳的下半生中,就那麼幸運且湊巧地,有了一段宛如電影『愛在黎明破曉時』(Before sunrise)般的邂逅,你/妳是否會允許自己陪著這位偶遇的心靈知交走上一段?
從感性一點的角度,擁有這樣一段互放的光亮,增添了多少心靈的豐富性,若不傷及婚姻,也無損於你對另一半的愛,又何苦自限於道德的枷鎖?何況這有沒有違反道德還很難說。
當然,認為忠於婚姻就是不能和異性朋友有曖昧的人也有,他們很可能會堅持與異性保持一定距離,放棄交『要好的異性朋友』。但是能將人性情感切割得這麼乾淨,其實不容易,否則就不會有這麼多小說、電影在討論人性中紛亂的情慾了。
年少時很多人可能都認為感情世界不應容下任何一粒沙子,隨著年齡增長,戀情一段段來來去去,婚姻的合與離日趨平常,人們終於知道人性不那麼簡單、感情無法太純粹。如果劉尹事件發生在你我身上,怎麼看待?怎麼思考?端視你想如何詮釋人生。
華新 提到: 只要先生有權勢,旁邊這種追逐權勢如尹乃菁驕笑傾慕眼光女記者主持人.....,一定源源不絕,黃義交跟周...(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