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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綠卡 卡死了謝長廷 (18157)
Posted 2008-02-19 23:25 記者 林英 |分類:時評綠卡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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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問,2000年台灣大選,大家印象最深的記憶是什麼?那一定是興票案莫屬,至於 2004年,當然就是兩顆子彈了,今年的 2008大選呢?我不待未來結果是什麼?就可以直接了當地說,綠卡!

我沒有去過美國,沒有美簽,更沒看過綠卡長得什麼樣?對於綠卡的意義,只知道是美國的永久居民證,其他如如何申請?永久居留權與美國公民有何分別?則茫然不知。拜馬英九之賜,這二十多天來藍綠陣營的諸位名嘴為一張小小的綠卡,口沫橫飛,才令我這井底之蛙,增長關於綠卡的知識,不僅知道如何申請,更知道放棄要填什麼I407的表格,或是要待美國移民法庭的判決才會生效等,真是沒有吃過豬肉,也知道豬怎麼走路了。

自從元月二十七日兩組總統候選人前往中選會登記參選,謝長廷拋出「三不二沒有」之議題以後,一張小小的綠卡就主掌了整個大選的主軸,什麼是自動失效?什麼是主動放棄?藍綠陣營各為其主,辯個你死我活,沒想到現在竟然連中選會也淌這一混水,要主動調查兩組候選人有沒有雙重國籍。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劇情的高潮起伏,簡直比金庸的小說好看得多了,但到現在,馬英九的綠卡有沒有效?也讓我看得霧煞煞,還是有聽沒有懂。更遑論兩組候選人的政見為何了。

我不知道馬英九是真聰明,還是假糊塗,對謝的沒有綠卡說,像是跳脫衣舞般,每次都只露一點點,先是說沒有,然後是曾經擁有,再來則是自動失效,最緊要的關頭時,仍然不露第三點就退場了。令謝及其陣營或是擁其的名嘴,陷入馬英九設下的迷魂陣中,幾乎每日一問,繼而口誅筆伐,最後是氣得銚腳,仍不得窺其「全貌」。但我知道,照這樣情形下去,謝如果不趕緊清醒,轉到選舉的政策上,那這個選舉也不必選了,直接就可以宣布馬英九當選了。

謝長廷素有「智多星」的稱號,但我看這次大選,他選得真的二二六六,打綠卡就是一大失策,挑馬英九的語病再打「誠信」更無濟於事,等而下之的則是他的陣營及名嘴, 從馬英九曾經擁有綠卡,指責其難國家危難時,有綠卡就有二心,繼而說到綠卡沒有主動放棄就是仍然有效,再來更無限上綱到不敢公布綠卡,就是有美國公民等等。我看這些幕僚或名嘴真是笨得可以,如果馬英九真的是美國公民,怎可大聲呼叫,叫到全台灣的人都知道。因為,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不得擁有雙重國籍,那謝蘇根本就等到三月二十二日後,兩人去投票就好了。

至於馬英九的綠卡是否有效?我不知道,但我認識的一個朋友說,每個有綠卡的人都拚死拚活地要去維護效期,因此三不五時就要去美國,就是生怕被美國移民法庭沒收。他說,除非某個利益大到可以讓人放棄,否則誰會笨到讓那張得來不易的綠卡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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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回應 102
Michael
我認為綠卡會卡死馬英久 會卡死國民黨

中選會已經提出要求提出綠卡跟社會安全卡號碼

馬英九進退失據 拉尿也痛拉屎也痛

馬英九已經出現崩盤現象
回應於2008-02-20 10:51
小羊
我不敢坐穿著降落傘的機長開的民航客機駛向目的地
回應於2008-02-20 11:30
kc
美國對於有戰亂危險的地區,都會舉行撤僑演習.比如96年飛彈危機的時候,擁有美國護照的台灣地區居民都有收到通知,在怎樣的情形下,要到哪一個地方集合,美軍航艦會來撤僑.
如果有一天美國真的要撤僑了,台灣的總統居然也在排隊的行列中.這是一個如何可笑的畫面,馬囧如果當選,這個畫面就會成真.
回應於2008-02-20 11:50
DOMINGO
起碼綠卡讓我們看清楚某一方的危機處理方式:
1.質疑你動機
2.懷疑你格調
3.但從來不針對問題作回應

這篇評論的作者似乎也陷入這樣的迷思裡.
回應於2008-02-20 11:51
robin
如果馬先生真的心中坦蕩蕩無不可告人之隠,告知中選會他的相關證件號碼,真的有那麼困難?難道怕有人把相關資料拿來詐騙他?
居然:1.質疑別人動機 2.懷疑對手格調 ,
却拖拖拉拉不針對問題作回應,到底需要隱瞞啥,或者有什麼目的?
回應於2008-02-20 12:23
HH
馬先生拖拖拉拉不回應是為了甚麼? 真是笨哪﹗ 就是讓一堆大笨蛋上當(包括樓上那幾位)。
回應於2008-02-20 12:36
Karen
要維持綠卡的有效性就得每年要來美國做移民監. 一年沒來, 再入境時綠卡就會被沒收.
有了綠卡, 坐了移民監五年後, 才可以提出申請護照. 有了公民證就要交回綠卡, 再用公民證去辦護照.
社安卡號碼在美國是不可以隨便給的. 一不小心就會被人盜用, 很多人就是因為這樣, 身分被盜用, 不用多久等到銀行來找了, 才知道自己名字底下欠了一屁股債. 要請律師上法院去處裡這些事情, 勞民傷財的.

謝營的綠卡戰術會產生這麼大的影響, 我個人認為一大部分的原因是台灣人不求甚解, 對事情一知辦解就可是變成專家. 我男朋友是美國猶太人, Yale Law School畢業生, 大學, 碩士, 博士班時的主修是中國近代史. 在台灣住過幾年, 會說也會寫中文. 現在在洛杉磯執業辦理移民, 個人傷害和不動產的各項業務. 他看到台灣為了綠卡問題被綠營的吵到這種程度, 覺得非常incredible.

對一個中國近代史的老外博士, 他還是不能理解綠營的選舉操作手段會是如此不入流.
這就是mentality的不同處.
回應於2008-02-20 12:38
keanu
有些人真的不知腦袋在想什麼?即使沒有了綠卡,當台灣遇到戰爭時,當總統的人也可以大搖大擺的出國在境外指揮或者是當個流亡政府。總之,當一方陣營拋出這爛議題時,我想是不是想把選戰降低格調,降低水準,然後當決定性的中間選民因為杜爛而發起拒投時,這樣就可以比誰的基本教義盤人數來贏的選戰吧。這種事以前也有發生,那時好像是民運人士鄭先生發起的?最後導致台灣又空轉4年,那時鄭先生就成了人民的箭靶。其實也不能怪他,因為要怪人民自己毫無判斷力與智慧,投下錯誤的一票。
回應於2008-02-20 12:43
回應 to Karen
請教你男友對以下的說明有何看法? (我最害怕碰到自以為是的"讀書人", 因為這些人永遠看不到自己的不足.)
美國駐挪威大使館的網頁說明:
Q: What if I have been absent from the U.S. for a long period of time?
A: Your tax responsibilities as a green card holder do not change if you are absent from the U.S. for any period of time. Your income tax filing requirement and possible obligation to pay U.S. taxes continue until you either surrender your green card or there has been a final administrative or judicial determination that your green card has been revoked or abandoned. Therefore, even if the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 (USCIS) no longer recognizes the validity of your green card because you have been absent from the United States for a certain period of time or the green card is more than ten years old, you must continue to file tax returns until there has been a final determination that is not subject to appeal that your green card has been revoked or abandoned.
回應於2008-02-20 13:52
美國非猶太人
請問:
綠營的選舉操作和mentality有甚麼關係? 

有一個是
"美國猶太人,Yale Law School畢業生, 大學, 碩士, 博士班時的主修是中國近代史. 在台灣住過幾年, 會說也會寫中文. 現在在洛杉磯執業辦理移民, 個人傷害和不動產的各項業務"的男朋友,mentality就比較厲害嗎???
回應於2008-02-20 13:53
James
回 Karen:
如果妳男朋友真的是「中國近代史」博士,他怎麼能不瞭解「中國」國民黨的齷齪與骯髒?「綠卡自動失效」或許是馬先生個人的錯覺(還是法律博士咧!),但「美國永久居留權」可不是隨便丟就可以丟掉的,還是該「守法的」去辦理「放棄」的手續吧!

本文的作者亦然,請就事論事,不用為馬先生說項。

本人曾是「綠卡」擁有者,也「合法」拿到美國公民。家人中,也有人「合法」的放棄綠卡,因為他覺得「中國」快要比美國偉大。
回應於2008-02-20 13:57
就事論事
就事論事的話
以上沒一個合理吧 以上論述都有瑕疵
回應於2008-02-20 14:19
Alfred D
My parents applied green card for my sister 20+ years ago, she chose to stay in Taiwan after only 1 visit to the U.S. I think her green card was revoked without filling out any form. Several years ago she came to visit the U.S. with her ROC passport without any problem. I remember hearing similar cases before, it is actually not difficult to give up your green card, just don stay in the U.S. for a "required" period of time (like 3 out of 5 years or something like that).
回應於2008-02-20 14:25
Ed
社安卡號碼在美國是不可以隨便給的.但不是死也不給。如果你的雇主向你要社安號你說是隱私不給,很可能他會說沒問題,大門在那一邊,出去後就別回來了。
回應於2008-02-20 15:38
像貓卻是狗
對林先生的文章, 我有幾點意見:
(1) 証明自己的綠卡有沒有失效最好的方法就是提出証據, 不是\"謝謝指教\"! 以馬先生對檢察官都提告了, 為什麼這件事他不願提供I407表格証明(我個人覺得以媒體對他的痴狂程度, 就算他現在去AIT填這張表都可以是瘋狂新聞加分題,不是嗎?) 又, 簡單地提供綠卡號碼, 讓大家來查一下, 一切事情不就解決了嗎? 有沒有二心, 雖然不能由綠卡來判定, 但民主法治不是靠自由心証的, 總要有一些規章制度的要求, 也有一定的程序, 最好的方法不是馬先生自己說綠卡失效就是失效, 既然他當初自己承認有綠卡, 又說得不清不楚, 讓人懷疑他會不會是美國公民, 而他也堅信綠卡已經失效, 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提出綠卡號碼, 大家來查查看, 一翻兩瞪眼, 真的沒問題, 我看長昌大概立刻就\"嚇咧等!!\" 吧

(2) 候選人沒有提政見? 兩邊都有吧! 我看又是我之前曾回應的: \"這個社會充滿著\"渾渾噩噩\", \"貪生怕死\", 以及有許多\"不可告人的一面\"的媒體人吧!\" 的這些媒體人懶得認真報導吧! 不然蘋果日報會賣這麼好嗎? 現在社會總是有一些人, 嘴巴上說候選人要說政見, 不要口水, 問題是這些人自己總是在口水, 馬先生每天只要會說\"謝謝指教\"就可以有新聞畫面, 為什麼?

(3) 又, 政見說得多好, 有沒有能力去作又是另外一回事, 選總統當然不只是選一個會照著白皮書唸政見的統總? 政見誰不會講, 又不是作文比賽, 而且講得有沒有道理, 就要透過雙方多次的辯論, 才能人民更了解政見的優劣; 一個人有沒有能力, 不就是要從總統候選人過去的各種作為能力及歷史作為來判斷嗎? 包括競選期間如何面對對手的攻訐, 如何危機處理, 如何情緒處理, 包括\"如何自圓其說\".... 舉個例子來說, 在公司找一個總經理時, 不可能只是因為他很會寫報告, 很會畫大餅!
回應於2008-02-20 15:45
Karen
我想回應 \"回應 to Karen 回應於2008-02-20 13:52\"

請教你男友對以下的說明有何看法? (我最害怕碰到自以為是的\"讀書人\", 因為這些人永遠看不到自己的不足.)

回應這位讀者.
很好阿. 我也有同感. 看不起半瓶水的人ㄟ. 你節錄下來的正好加強了我的說法.
這個Q and A. 問的是如果我有綠卡, 又離開一段時間. 會怎樣.
看完後, 很明顯的這是個綠卡持有人在問報稅問題. 因為回答的第一句話就是 \"your tax responsibilities as a green card holder....\"
回答的部分主要是在答報稅問題. 一小部分提到綠卡. 雖然這是在移民局的網業上節錄下來的. 可是我們還要知道到底是在問什麼. 這個Q 不是很清楚. 可是從回答上可以了解Q是在問什麼. 我覺得要節錄東西下來, 應該要慎重一些比較好. 不然會很奇怪.
我們先弄清楚. 美國國稅局跟移民局業務上沒有實質往來. 聽起來很奇怪對不? 的確是如此. 國稅局就是要人民繳稅, 只要有進帳, 管你是誰. 可是你一交稅. 到時候要辦身分移民局就會來找碴. 說你是非法打工啦. 有的沒有的. 現在回歸我剛剛要說的.
這個回答部分是說. A: Your tax responsibilities as a green card holder do not change if you are absent from the U.S. - 你報稅的義務並沒有因為你是綠卡持有人又不在美國境內而有所改變. 接下來的就是說綠卡何時無效. 請看 Therefore 之後到最後那一段. Therefore, even if the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 (USCIS) no longer recognizes the validity of your green card because you have been absent from the United States for a certain period of time or the green card is more than ten years old, you must continue to file tax returns until there has been a final determination that is not subject to appeal that your green card has been revoked or abandoned. - 即使USCIS不承認你的綠卡有效是因為你離開美國一段時間或是綠卡已經10年了, 你的報税義務仍然存在.
全世界的國稅局都是一個樣. 死要錢. 管你的綠卡在移民局眼裡有沒有效.

藉這個機會也回答James 的答覆. 我的posting 只說到綠卡問題阿. 我沒有提過任何國民黨三個字. 怎麼你會這問我這樣? 我們既然要留言討論別人的留言給大家看, 不好責問一些別人根本沒提的事情阿. 不是嗎?

居留權當然不是可以隨便丟的阿. 是美國政府看綠卡擁有人是否真的想在美國居留才給的. 拿了綠卡又不在美國居留, 要綠卡幹麼? 當然就給取消或沒收了阿. 不然移民監這個辭怎麼來的呢? 你家人\"合法\"放棄綠卡. 當然好阿, 以後等美國在比中國大了以後, 你的家人也可以\"合法\"放棄中國國籍, 再申請綠卡. \"合法\"放棄過要再申請可能會比那些被沒收的, 被取消的要容易多了. 可是喔, 你千萬要預防. 絕對不能讓移民局學到台灣選舉的\"誠信\"技倆. 不然到時候你家人怎麼答? 你到底愛中國還是愛美國?

我男友是美國人, 他的宗教信仰是猶太教. 對不起, 我不想回答你那個選舉操作跟Mentality 有什麼關係的問題. 我沒有什麼耐心. 不想跟IQ數字跟室溫一樣的人一般見識.
回應於2008-02-20 16:19
Playanywhere
非常奇怪. 這可能是台灣才有的事情. 一樁綠卡小事也可以吵成這樣? 還有人拿綠卡報稅問題來發問. 不知道是在攪局的, 還是真的看不懂英文.
mentality 當然跟選舉運作有關係. 腦子怎麼想, 嘴巴就怎麼說, 身體就怎麼做.

馬英九也有夠差勁. 一個小問題, 也搞成這樣. 危機處裡問題有待加強. 反應不是普通的慢
謝長廷, 巧言令色, 不是個厚道的人.

這是美國移民網站. 慢慢看吧.
http://www4.law.cornell.edu/uscode/

別吵了. 難道台灣人沒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回應於2008-02-20 17:41
playanywhere
IQ數字跟室溫一樣...哈哈. 有意思. 是華氏還是攝氏溫度?

那個IQ跟室溫一樣的..有個建議給你. Its better to keep your mouth shut and let people wonder than open your mouth and remove all the doubts.
回應於2008-02-20 17:46
goldeverywhere
1. 是馬先生有問題 怎麼會卡住謝先生?
有沒有失效 不是自己說就算
拿一張美國政府正式的回覆
一切問題便煙消雲散
2. 關於耶魯大律師的意見
現在美國在舉行兩黨總統初選
我很確定的是 美國人絕對不認同自己總統候選人
連自己有沒有外國永居都說不清楚...
這比較incredible
3. 嗯... 連康乃爾大學法律學校的網頁都出來了
但是這不是美國移民網站
應該是美國法律大全吧?
而且就只貼這樣的連結 太不體貼網友了吧
裡面那麼多Titles 我到底要看哪一個
真的是別吵了 要提供資料也貼一下詳細的連 好嗎?
綠卡是不是小事? 選完後就會知道了...
回應於2008-02-20 18:35
林英
謝謝樓上諸位的指教,因為外出遊玩關係,現在才回來,未能即時回應,甚是抱歉。我很感謝Karen小姐,令我對綠卡一事,又增加一些知識。謝謝。
回應於2008-02-20 19:02
To goldeverywhere
素喔. 那不是移民局的網站, 不好意思. 第一個出來的link是cornell的網站. 看了一下裡面, 該有的都有了, 就給他貼上去了. 下面這個link可就是政府網站了 http://www.access.gpo.gov/uscode/title8/title8.html

這裡有耶魯大律師的發言嗎? 我沒有看到. 問問他不就好了?

其實喔, 我也覺得馬先生的綠卡已經失效了. 就算他還在報美國的稅. 他要是拿綠卡入境, 一定會被沒收. 原因是他沒有每年去美國住幾個月, 坐移民監. 我認為馬先生是已經說清楚他的綠卡已經失效了. 只是有人還要窮追猛打, 要他去放棄一個已經失效, 已經沒有了的東西.
這是我的觀察. 不過喔. 台灣人很喜歡做人身攻擊. 只要我不喜歡你的言論, 你跟我說法不一樣, 我就攻擊你. 前面幾個不就是這樣. 禮儀之幫變成好勇鬥狠一族.

不過話說回來啦. 忘了在哪裡看過一段發言. 內容是說. 就算馬英九有美國護照. 是個美國公民. 讓一個美國公民來把台灣帶到一個更好的未來, 總比讓綠營(還是謝長廷, 我忘記了)再把台灣搞亂還要好. 說不定台灣變成美國的一洲. 全部都變成美國公民.

選後會有什麼大事? 哪次不是選前天地不容, 萬惡不赦的大事, 選後都變成芝麻綠豆的小事.
回應於2008-02-20 19:12
edward
to karen
你是騙大家沒出過國唸書喔! 你的男友有真的了解台灣?
就照你說的 去翻翻歷史八 叫妳男友多花點功夫 好好看看中國近代史
如果一個有綠卡的人 可以選總統 那我們是在選美國總統摟?
要不然 我們跟美國談一談 也變成美國的一州好了
馬英九的女兒有沒有美國公民身分? 如果有 馬也不能選 道理你應當懂
我只能說 媒體 檢驗藍綠的標準 真的有很嚴重的偏差
別忘了 因為有民進黨 才有所謂的 言論自由 投票權 開放黨禁 報禁
當初那一時期的反國民黨人士 (包含李敖) 的堅持下 才有現在的民主ㄟ
要不然 我看到現在 誰敢批評陳水扁阿 一批評 當場從人間蒸發
生在福中不知福 真的很感慨
你在美國會說 I come from Taiwan 還是I come from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民國這個東西你敢跟老外講 我給你鼓鼓掌 如果你不敢講
那我只能說 國民黨不要在騙台灣無辜的老百姓
之前 國民黨跟共產黨是漢賊不兩立  如今卻握手要談判
我想蔣介石不氣到跳腳才怪 國民黨很矛盾的
從以前的歷史 國民黨都一直輸給共產黨 輸到整個江山都不見了
講到歷史 你去翻翻 台灣什麻時候是屬於大陸的? 一直都不是
從清朝到國民黨統治的時代 台灣不屬於大陸 也不屬於中華民國 去看看歷史就知道了
而且當初蔣介石 要來台灣是不得已 因為兵敗如山倒 說真的 他只是把台灣當作反共大陸的基地 聽清楚 反攻大陸喔 結果連戰跑去握握手 國民黨 果然屌
講到歷史 我只能說 台灣很倒楣 被掃到颱風尾 蔣介石輸到江山的時候 沒地方去
美國說 不然這樣好了 叫蔣介石託管台灣 聽清楚 是託管 不是統治 是暫時交給蔣介石管理 結果蔣介石不爭氣 反攻大陸不成 反到在這裡 遊山玩水 而且蔣介石剛開始還很不願意來ㄟ 他覺得台灣是
蠻荒之地 不客氣的講一點 很多人到現在還是認為 大陸是他們的家 只是被中共佔去了
沒辦法回去之下 只好窩在台灣 這種行為 不是很卒仔的行為 既然認為大陸是自己的家
就應該生死與共阿 蔣介石怎麻會跑來台灣? 軍人怎麻可以落跑 要死在大陸才對阿
講白一點 這不是怕死 那是什麻? 沒有心在台灣 就請回去大陸 真的 台灣沒有虧欠你們什麻 因為從頭到尾 台灣只是一個一直被國民黨蹂躪的慰安婦! 還有 蔣介石死後蔣宋美齡 就飛往美國 定居 這是什麻意思?有種回大陸阿?
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段歷史 你要談歷史 就去多了解
或許我偏激 但是我知道 我會一直站再台灣人這一邊 我是不可能去站再藍的那一邊的
在國外待久的人都知道 在美國的華僑 講難聽一點 都不愛台灣了 他們說他們愛台灣
那又為什麻要住美國? 一句話 就是怕死 台灣政府應該立法 凡是移出去國外的人
立即失去台灣公民的身分 說真的 是居住台灣的台灣人對台灣貢獻度大 還是旅居國外的華僑? 去想一想八
我也不喜歡美國 這個國家遲早會有報應 你等著看 一直干預別人內政跟經濟 他以為他是誰ㄚ! 台灣喊獨立 他說不行 台灣要喊統一 他也說不行 然後每隔兩三年 說要花大筆鈔票 買他們的武器 這不就是變相的政治獻金 這種國家不會倒才有鬼勒
羅馬都會倒了 更何況是美國
那兩架飛機撞到世貿中心 我只是覺得剛好而已 想到當世界的老大 那就繼續當阿
我就不信一堆人的怨念 集中在美國這個地方 美國這個地方不會倒
回應於2008-02-20 19:46
請問 Karen
甚麼是 I-407 ?
回應於2008-02-20 19:55
kk
to lin
就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有規定,所以中選會才要查清楚,您怎麼又是\"我看這些幕僚或名嘴真是笨得可以,如果馬英九真的是美國公民,怎可大聲呼叫,叫到全台灣的人都知道。\",請問是馬英九告訴您,亦或是您完全相信馬英九?如果凡事由人說說就可以那要制度幹嘛?為何秘魯下台的總統騰森現在可以躲在日本?
回應於2008-02-20 21:03
To playanywhere
1. 小弟英文不好 你到底是要大家看哪一個Chapter的Subchapter的Section?
既然你都有看到的話 請直接把它的連結貼上好嗎?
2. 看到你的發言就知道你根本沒看美國的規定 第一 美國移民局不直接沒收綠卡 要經過當事人辯證及移民法庭判決 第二 要做移民監? 你可真愛開玩笑... 綠卡持有人不用做移民監好嘛! 那是給要申請成為美國公民規定 3. 台灣人喜歡做人身攻擊? 可見你需要到處走走 增廣視野 你會發現不只有台灣人做人身攻擊 4. 美國公民帶台灣走向更好的未來?? 我投降、我輸了 你贏了-.-\ 5. 『希望台灣成為美國的一州』 這一直是深綠團體(FAPA)推動的目標 你既然都希望台灣成為美國的一州 你怎麼會支持馬英九呢?
回應於2008-02-20 23:26
l林英
回kk君,剛寫一篇「戲文」,回頭才看到您的賜教,請您看看我的戲作「總統可以不選,國格不可不要」,謝謝了。
回應於2008-02-20 23:51
Crazy people
台灣人!
人家發言純粹談綠卡. 提及跟男友討論過綠卡的有效性, 竟然被人攻擊還扯進來什麼國民黨, 民近黨. 說什麼男友不懂中國歷史. 支不支持哪個候選人. 非常狹隘可憐的台灣人. 就是不能就事論事. 來美國23年, 越來越覺得台灣可憐. 誰說移民局不直接沒收綠卡. 多少人在進美國時再移民局那關, 綠卡就被沒收了? 還要請律師去要回來? 入境美國時. 排隊蓋章那裡就是移民局. 蓋完章後才拿行李去過海關.  我辦過綠卡, 然後申請入籍公民. 宣示後就把綠卡交回去換來公民證. 說台灣人不求甚解, 還愛掰.
華僑不愛台灣? 那馬英就跟謝長廷的家人怎麼說? 華僑不是不愛台灣. 華僑是被你們這些台灣人嚇跑的.  對阿. 讓馬英九當選, 讓美國人說台灣總統的女兒在美國交稅. 讓謝長廷當選. 讓美國人說台灣的總統養不起媽媽, 讓他媽媽在美國領老人年金. 讓美國人養. 所以阿.
回應於2008-02-21 00:06
林英
回「像貓卻是狗」君的指教,第一個問題,同樣請您有空看我的戲作「總統寧可不選,國格不可不要」。關於政策問題,我也有同感,明日有空再寫文章給您回覆。謝謝了。
回應於2008-02-21 00:36
KK
先回應Lin「總統寧可不選,國格不可不要」, 當一個凡事以所謂"務實名稱"為模糊的人是在維護國格嗎?我的疑惑是:就算是實務上有不得不,也該告訴我們why吧!美國人說:中華民國與台灣都不是國家。指教了。
回應於2008-02-21 01:11
不懂
我不懂美國法律,也不懂美國的移民法到底是怎麼規定綠卡的,但是我們玉樹臨風的整人專家...呃,不,是玉樹臨風的小馬哥在綠卡事件的處理態度上,卻在在顯示了他身為政治人和法律人最不該有的--傲慢!

先說政治人的傲慢,小馬哥回應的態度就是一副--要證據,免談,反正一切我說了算!和藍綠2大陣營愛爆料的政棍一樣(用政客還汙辱了這個詞),我的話就是聖旨,就是真理,信者得永生(耶穌請原諒我...),悲哀的台灣政壇,請大家默哀3分鐘...

再說法律人的傲慢,小馬哥是留美的,同時是唸法律的,以這種經歷,竟說出\"主觀認定綠卡已失效\"的說法,實在是傲慢到不行,20幾天了,至少查一下美國移民法規或移民法庭的判例嘛,不提證據至少說一下是那一個條文還是判例足以讓你這\"哈佛法律博士\"認為綠卡自動失效,不是老是主觀認定或是報紙上寫的....

再來就林先生(不好意思,我猜您是先生,因為單一個\"英\"字用在名字實在很中性)的文章內最後一段提到 \"如果馬英九真的是美國公民,怎可大聲呼叫,叫到全台灣的人都知道。因為,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不得擁有雙重國籍\" ,那中選會 \"要主動調查兩組候選人有沒有雙重國籍\" 又怎麼會是\"淌渾水\"呢?我是覺得這個邏輯矛盾啦,是否可以請您解釋一下以解小弟的疑感,感謝啦

至於小馬哥的綠卡有沒有效,說真的--沒意義!為因小馬哥的千金是擁有美國籍的公民,即使小馬哥沒有綠卡,或是綠卡早已失效,都可以先入境美國再申請依親而拿到居留權....咦,好熟悉的劇情耶~~對啦,力霸案的王又曾老先生就是這樣留在美國滴,呵呵,大家果然都是聰明人,一猜就猜到囉!

所以,再吵綠卡的事實在沒意義,還是回到原點,趕快多提點政策,要作什麼,要怎麼作,才是民主政治的常態!!

p.s:Karen,妳在回文中提到-- 讓一個美國公民來把台灣帶到一個更好的未來, 總比讓綠營(還是謝長廷, 我忘記了)再把台灣搞亂還要好. 說不定台灣變成美國的一洲. 全部都變成美國公民. 如果真是這樣,要不要建議總統大選延後,等美國大選後,請民主黨和共和黨推出\"台灣(台灣是美國對台的稱呼,不代表國家)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後再來選呢??
回應於2008-02-21 01:19
回那個說"小弟英文不好"的讀者
1. 標準的台灣懶人. 要攻擊別人, 又不想自己做功課找資料.
2. 深綠的FAPA推動台灣成為美國的一州? 真的假的? 我一直以為那只是個玩笑話. 聽聽就過去了. 如果真是如此. 那綠營的人說馬英九跟中共友好就是賣台, 那藍營的人是不是也可以說綠營的賣台給老美?

回edward:
你知道大家是在討論綠卡的又效性. 不是選總統的資格也不是在討論國民黨以前的事情嗎? 自己搞不清楚討論內容, 瞎掰一堆. 法律規定. 台灣人可以有雙重國籍, 可是總統候選人不可以又雙重國籍. 綠卡是永久居民. 不是國籍. 以你的標準馬英九不可以選總統是因為他一個女兒有美國籍. 那謝長廷的兄弟姊妹都在美國有身分. 為什麼就可以選? 國民黨的黑金市眾所皆知的. 只不過是民進黨的吃像難看又離譜.

隨便去問一個現在有綠卡的人, 如果他想繼續擁有綠卡, 又不見得要申請入籍. 看他敢不敢在美國境外呆上一年不回美國, 還想用綠卡入境.

台灣人! 多學點. 多看點. 沒有知識, 也要有常識, 常識不足, 就要多聽, 多讀. 不要當不學無術的井底蛙來被人利用.
回應於2008-02-21 01:19
參考參考
很久沒看台灣的新聞了,發現大家正時興研究綠卡的相關問題。今年初剛好有一則新聞,不清楚在大選綠卡議題之前還是之後。列於此供關心綠卡的朋友們參考。

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200801/20080129422432.html
回應於2008-02-21 02:54
不懂
FAPA簡介第一條開宗明義:推動國際支持台灣人民建立獨立,民主的國家並參與國際社會的權利.所以說FAPA推動台灣成美國的一州仍是個玩笑話罷了.台灣法律並沒有\"規定\"台灣人可以有雙重國籍,國籍法第11條第5項:年滿20歲,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人,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只不過依國籍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要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必需填寫申請書,所以說雙重國籍在台灣是不違法(也就是承認雙重國籍).一時好奇多查了些法規,其實台灣也有綠卡,名稱是\"外僑永久居留證\"(申請方式見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章第23條規定).持外僑永久居留證必須經過歸化才能成為國民(國籍法第3~7條,國籍法施行細則第2~9條),我想這也就是中選會作出即使持有綠卡仍能參選的解釋來源(非美國移民法的條文).至於外僑永久居留證失效的相關規定,請看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章第31條規定(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_Law.asp?DocumentID=2747),其中第4項為--永久居留期間,每年居住未達一百八十三日者。但因出國就學、就醫或其他特殊原因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以上僅為台灣的國籍法及外僑居留的相關規定,僅供參考.p.s:國籍法--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030001;國籍法施行細則--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030022;入出國及移民法--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80132。其中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回應於2008-02-21 03:35
jkel
中選會很無聊, 全世界只剩美國了嗎 ? 應該全世界的國家都去函問一問啊 ? 馬英九有綠卡的過往, 謝長廷也在日本呆過一些日子啊 ! 他們也都有可能成為新加坡永久居留的申請者, 還有台灣人最流行的澳洲, 紐西蘭..... 都要全部問一下吧 !

這些國外的居留證也好, 國籍也好, 一定是根據原本的國籍來的嘛 ! 何必用綠卡號碼, 用身分證或護照號碼查就好了. 馬英九同意書上的居留證號也不用馬英九填啊 ! 謝長廷不是早就有證據了嗎 ? 代填一下就好了, 不然私下告訴中選會就好 (記得要用喝咖啡的方式喲 !) 真是的... 為什麼一到選舉大家都變笨了呢 !

該工作的工作, 該唸書的唸書, 該帶小孩的帶小孩, 天塌下來, 有在美國有綠卡和美國國籍及在日本的台獨大老們頂著, 怕什麼 ?
回應於2008-02-21 03:36
拜託
回那個 \"回\". 法律也沒有規定說謊不可選總統,但大家都會考慮候選人ㄉ誠信. 同樣, 綠卡雖然不再限制內,但卻是最重要ㄉ愛國及備胎問題. 喜歡馬ㄉ人就好像熱戀中ㄉ情人一樣, 不管他犯ㄌ什麼錯,都犯ㄉ可愛. 在綠卡ㄉ問題上, 馬 已經犯ㄌ誠信及忠誠兩大錯,而這正是當總統最重要ㄉ人格特質.
回應於2008-02-21 03:53
謝謝"不懂"的答覆. 我還真的以為FAPA真的主張要台灣變成美國的一州哩. 還有, 我的筆誤. 法律的確沒有規定可以有雙重國籍. 不過一般認知卻也是認為可以的. 主要也是因問入境台灣海關時, 移民官員也都願意幫那些拿兩本護照的蓋章.

答覆"拜託" - 如果馬英九的誠信有瑕疵. 謝長廷的也不見得好到哪去. 馬英九女兒有美國護照. 謝長廷的媽媽還是領美國老人年金的. 兄弟姊妹不也都有美國身分. 一個笨蘋果, 一個奸蘋果. 我不否認我寧願選個笨蘋果也不要有個奸蘋果再來腹瀉4年. 因為我還沒到是非不清的地步.

世界上哪個政黨逋偷吃? 國民黨黑金是個事實.可是民進黨的吃像也太難看又離譜. 我曾經支持阿扁當台被市長. 可是怎麼知道他一當上總統會變那麼多.
回應於2008-02-21 04:49
ML
這裡真熱鬧!
回應於2008-02-21 06:34
豬頭林英
寫這種豬頭文章的人,企圖要轉移綠卡的焦點
回應於2008-02-21 08:01
阿美姊
我以前有綠卡 但現在失效了
因為我現在是美國公民啦
綠卡也就被收回去了
回應於2008-02-21 08:14
拜託
回那個 "回". 又來ㄌ. 馬迷只要講理講不過, 就拉別人來墊背, 比爛. 你要怎ㄇ檢驗謝, 我沒意見. 但我並沒問馬英九女兒有美國護照ㄉ問題, 我只問馬ㄉ綠卡事件是否有誠信及忠誠ㄉ問題.
回應於2008-02-21 08:16
回"拜託"
民進黨就是又你這重垃圾. 才會變現在這付德行.
回應於2008-02-21 09:23
alexs
好不容易看到一個理性討論、大致保持禮貌的空間,樓上各位大大也都各有論點,有誠意、花心思地寫了精彩的辯論,讓我們旁觀者看得津津有味。

真的不希望這個空間被一時的情緒字眼淹沒了!
回應於2008-02-21 11:35
ED
請馬先生的支持者省點口水,建議馬先生來個釜底抽薪,不管綠卡有效或失效,到AIT填個 407 表申請放棄綠卡不就結了嗎?


馬英九的發言方式所引發的誠信問題

馬英九在整個綠卡時間的過程企圖以下駟對上駟由幕僚透過媒體發言,對事件内容交待不清不楚,半遮半掩;並同時對謝長廷發動另一種口水戰,企圖以畫大餅,圍魏救趙的方式轉移話題隱瞞真相。隱瞞的對象從拿綠卡到現在,包括蔣經國,李登輝,支持他的民衆和他現在的選舉幕僚團隊。

利用幕僚發言,找 AIT,律師,同黨人的背書,其實都沒有用。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不是罪惡,但主要是中囯人認爲是叛國的觀念在馬英九的心中作祟。馬英九受了這種觀念的影響一直不敢把這個事實公佈。而這種觀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40年前的政治外交環境。謝長廷就是利用馬英九的觀念和幕僚發言方式,不斷的出招,讓馬英九不斷改口, 曝露出馬英九的誠信問題。

馬英九的危機處理能力與性格

在選戰中其實是觀察候選人的危機處理能力最好時機。
其實馬英九對謝長廷的攻擊事件中爲何不直截了當,在第一時間到 AIT 填表,正式提出申請辦理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向社會公開就了結了?同時還可以利用召開記者會,大做文章拉擡選情。

這就是馬英九的性格與危機處理能力。在過去很多的事例中,都可以看到馬英九的危機處理都是由幕僚發言,錯過第一時間,拖泥帶水的。例如 SARS 事件,邱小妹事件,貓空纜車等,都會讓人懷疑他在危機處理中的判斷與決策的能力。

中間選民看到他的處理危機的態度與過程,會放心讓他當總統嗎?

這樣處理危機能力的人,把國家交給他,你放心嗎?

這樣處理的危機的總統侯選人,你放心嗎?
回應於2008-02-21 13:14
拜託
回那個 "回". 用情緒性字眼表示你講不出道理ㄌ. 就到此為止了吧.
回應於2008-02-21 14:22
中華民國
這樣處理危機能力的人,把國家交給他,你放心嗎?..............不搞台獨就不會有大危機!認同中華民國就有忠誠!
回應於2008-02-21 15:17
謝奸巧
中華民國是國民黨建立的!馬英九的國家忠誠沒有問題!
回應於2008-02-21 15:21
lai
公開辯論啦!讓大家看看,馬英九的肚子裡,到底裝有多少墨水?他除了受國民黨愚民政策下,死背了許多成語之外,他到底學識有多淵博?理念有多深遠?老是透過媒體看政治人物,民眾不會心服的。還有啊!都已經民主時代了。所有公職人員,都別以為自己是在當【官】的,是【公僕】,懂嗎?民眾才是主人。
善良、天真的台灣人啊!一黨獨大的危機,可是你們自己造成的唷!雖然,我也是台灣人,但我有綠卡,不受影響。
回應於2008-02-21 17:11
精彩
這裡的回應比文章還要精彩,只不過看得好累。眼睛都痠啦!
回應於2008-02-21 18:08
不知
「中華民國是國民黨建立的!馬英九的國家忠誠沒有問題!」,有理,因為中華民國是在中國建立的,所以才要終極統一。試想中華民國建立時,台灣是屬於誰的領土?再想統一後,中華民國會存在嗎?若轉為台灣的國名選項之一或有存在的可能。國家忠誠是在喊口號哦!
回應於2008-02-21 18:46
林英
回kk君,台灣在國際法上的確是個「不正常的國家」,這是歷史造成的事實。但如以國家三條件:主權、土訑、人民來說,台灣名副其實是一個國家,這個國家的土地、人民或經濟實利還排名在全世界中上之列,還可以選自己的總統。惜歷史因素使然,左邊有中國的台灣是神聖領土一部份之論。地理因素之利,讓美國及日本企圖讓台灣獨立於大陸之外,成為他們封鎖大陸的棋子,兩個國家表面上希望讓台灣與大陸對話,或是用和平方式統一,但骨子裡卻很明顯。這好比南北韓周邊的六方會談,兩韓雖希望統一,但中、美、蘇、日這四個國家卻是最不希望兩韓統一的國際強權。您說「美國人說:中華民國與台灣都不是國家」,老美是世界最強的國家,他說什麼都是算,因為連伊拉克領土這麼大的國家,老美都可以捏造一個不存在的理由,侵略至今。因此問題不是老美認為如何,而是我們自己認為如何,這才是最重要。希望我答的,符合您要問的。謝謝了。
回應於2008-02-21 20:09
林英
回答「不懂」君。您第一個問題,我昨晚寫了一篇戲文,希能讓您了解。我那篇文章已經點明了馬英九不去AIT主動填表放棄,是要維護一個要競選國家總統的一個格調,不要讓後世之人認為他為了自己的選情之利,竟會去求另一個國家的駐外組織放棄綠卡,成為歷史的笑話。如果馬英九真的這棱去做,我敢保證,謝營的人一定會說,為了自己的選情,卻沒有想到整個國家的顏面都丟掉了,那以後台灣不是會被他出賣云云。馬英九至少已聰明了,不會隨謝之口水而起舞。至於中選會查證候選人國籍,我的論調,並沒有矛盾,因為中選會要查馬有否美國國籍,請問一下台美並無邦交,中選會如何查起?有綠卡的號碼真的可以查得到嗎?更何況,馬已斬釘截鐵地說,他沒有雙重國籍,選罷法也明定總統候選人不得有雙重國籍,如此一來,馬如何選起呢?又,說明一下,我的確是歐吉桑,但名字是三個字,第三個字是歌手陶「吉吉」那個字,可能有的電腦無法出現,才會令您費猜疑。但還是謝謝了。
回應於2008-02-21 20:37
KK
to lin 「台灣在國際法上的確是個「不正常的國家」,這是歷史造成的事實...」I agree with you, 但造成這樣事實的真正歷史過程才是真正更重要的,中華民國現在在聯合國內還有席次耶,不是嗎?「因此問題不是老美認為如何,而是我們自己認為如何,這才是最重要」就是有太多人自己認為如何如何,願賭不服輸,不信任對方,尤其亂爆料不負責任的惡質人員才造就今日藍綠對決的社會氛圍.老美是不是問題,那看藍綠爭取支持\"中華民國\"或\"台灣\"就知道了.甚麼時候台灣才能有共同的「我們自己認為如何」.
回應於2008-02-21 21:14
謝奸巧
會辯論不等於會做事!會辯論不等於肯做事!阿扁不就是一例!
回應於2008-02-21 21:21
Kk
to lin 回答「不懂」君。去AIT主動填表放棄怎麼就是要維護一個要競選國家總統的一個格調。當初彭敏明教授競選總統時怎麼就可以作,所以不在甚麼放棄方式而是在為何擁有到為何需放棄的過程如何能讓人民認同,如此而已,所以不是在維護一個要競選國家總統的一個格調而是為了自己的選情之利評估後的結果。好啦!就算會遭到綠營攻擊,那正好可以表現給我們看你是如何應付危機的,因為你想當我們的總統,陳水扁總統被人垢病之一不也是被認為處理事情常不得人意,況且藍營也攻擊謝長廷,你希望謝以\"謝謝指教\"來帶過。
請問一下台美何時能邦交?
回應於2008-02-21 22:11
無明
會辯論不等於會做事!會辯論不等於肯做事!是的,但請不要亂指責,阿扁不做事,那當初台北市長任內施政滿意度是假的嘞!別忘了,當年市長選舉是馬英九主動要求與阿扁辯論,你說會辯論等不等於會做事.
回應於2008-02-21 22:27
lin1953
回kk君,謝謝您的厚愛。個人才疏學淺,您上一個問題「但造成這樣事實的真正歷史過程才是真正更重要的」實在太大了,已超出我能力所及 ,說多了,真的會漏餡,請見諒。倒是我很同意您其後的見解及看法。至於樓上的問題,我只能說,彭明敏當初是塻國公民,所以才要放棄,且其拿美國護照,是歷史的因素,國人會諒解,因此才會大張旗鼓。其次是馬為何不去AIT主動填表,我個人雖不欣賞馬,但卻認為他處理綠卡危機,前後不一,左支右絀,在請幕僚公布影本後,即閉口不談,倒認為因應得還可以。因為在邏輯上,對手證明其是,他僅要指出有一點為非,即可推翻對手的論證,不必全部公諸出來。最後「台美何時能邦交?」我不知道,但卻知道,只要台灣存在的價值,能讓老美認為與我建交最符合其利益時,就是建交之時。
回應於2008-02-21 23:00
kk
to lin,如果我小孩拿著不具名的考卷(正本)告訴我說:他考了100分。我是不會相信的。當然啦! 基本上,我是希望他真的能考100分。「...請幕僚公布影本後....邏輯上,對手證明其是,他僅要指出有一點為非,即可推翻對手的論證,不必全部公諸出來。」對,重點在\"證明\",所以馬英九不去AIT主動填表放棄,決不是要維護一個要競選國家總統的一個格調。
回應於2008-02-21 23:50
拜託
Reply 林英, "我那篇文章已經點明了馬英九不去AIT主動填表放棄,是要維護一個要競選國家總統的一個格調,不要讓後世之人認為他為了自己的選情之利,竟會去求另一個國家的駐外組織放棄綠卡,成為歷史的笑話。" Rediculous, 這才是本世紀最大ㄉ笑話.
回應於2008-02-22 01:24
Haha
美國大使館的說明,是列在「報稅說明」底下的。現在綠營的人找不到移民法的根據,拿稅法來濫竽充數。稅法上的任何文件,不能取代移民法上的認定。綠卡有沒有效,只能從移民法來看。

「永久居留權」的定義(INA § 101(a)(20)):永久居留權就是「根據移民法所賦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國』的特許,而此身份未曾改變過。」

這裡有兩個重點:第一,永久居留權是政府給的一種特許(privilege),不是基本人權(right)。第二:綠卡身份必須連續,持卡者的身份一旦改變,綠卡身份就跟著消滅。(例:USCIS Interpretation 318.4)

馬英九持觀光簽證入境美國時,就發生了"change of status"(身份改變)從「移民」身分轉成「非移民」,綠卡身份不是失效,是已經消滅。若沒有終止,根據移民法211(a)條,移民官不得讓他以觀光簽證入境。

綠卡代表是「移民」身份,觀光簽證代表「非移民」身份。兩者不能同時存在。

此外,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有判例,放棄綠卡不一定要填表或移民法院判決才算數,有放棄行為就算數,從行為發生那刻算起。
回應於2008-02-22 03:25
天下為公
共產黨在歷史上,就是強過國民黨。大家不要掙扎,直接去投靠中國共產黨就好。共產嘛~更能保證大家有飯吃唷!
而且,中國人的深度、厚度,都不輸台灣人。大家不要掙扎,反正也沒人理你們中華民國,快點去拿中國護照吧!
至於台灣那些政客,他們老早就要當美國人了。因為就不想他們的財產,與台灣民眾共產。
回應於2008-02-22 09:34
林英
啊!回應的簾幕變成最後的在最上,有些給他不習慣。回kk君,您以孩子的分數要拿正本去證明,我就不會,我只要知道他會不會,不會在意他多少分。正如現在流行所謂建構式數學,七乘以九時,非要小朋七加七加,連續加九個七,得出答案才算正確,但如我的小孩如果立即答說七九六十三,我就不會去管他連續加九個七是否對錯了。
回應於2008-02-22 22:51
de-mark ma
對我的批評, 我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一以貫之就是....謝謝指教
回應於2008-02-22 23:56
de-mark ma
我有漂亮的臉孔,英挺的身材,已迷死一群FANS,也是的死忠票.躺著等當選 ; 這是我保留多年的秘密,我不是說過了嗎/堅決我一貫的論述/說一千遍大家就會相信我的說法,---我的綠卡已失效(@@@@@因為台灣人呆呆憨厚的很好騙,)今年我在神的面前許願,第一,當選總統,,第二,能夠保留美國綠卡;綠卡號碼能拖就拖,能賴就賴,死不提供,提供的結果--可能不能當選總統,有以下理由,
一:饋對本黨栽培---不忠
二;有違先父的遺願--不孝,
三;饙對死忠的FANS的支持,是不義,
如果事與願違的話---,至少我還有第二個心願可以達成,遠走高飛美國, ..X中案/..X別案/...X銀案/.............均可脫勾,有綠卡擁永久居留權真好.
另外 因為本黨很多同志退出政壇後就到美國,我們至少可在美國開個海外中常會,繼續當我的KMT海外部黨主席(台灣已有一個榮譽黨主席)----------
回應於2008-02-23 01:10
yc
回應Michael ,我的看法正好跟你相反,我覺得是謝長廷進退失據,拉尿也痛、拉屎也痛、謝陣營已經出現崩盤現象了,哈哈哈!
回應於2008-02-23 01:55
不懂
to林大記者
你的回文都是建立在小馬哥所說的是事實的基礎上,對照您是記者的身份,實在是很諷刺!記者的責任不就是追查真相嗎?今天小馬哥拿出來的唯一證據就是一張護照影本,請問如何證明那是小馬哥本人的護照其中一頁?!還是您有已經看過小馬哥護照正本,所以可以證明那張影本等同正本?如果是如此,請您公開聲明!您所謂的戲文小弟在同一晚已看過,也有回文,可能林大記者太忙沒看到吧~~您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不主動到AIT填表放棄,是要維護一個要競選國家總統的一個格調,說真的,我真的看不出這維持了什麼格調!如果今天小馬哥在選上之後被證明真的有綠卡甚至是國籍,我想這才是天大的笑話!我想巴西的大選應該也有限制國籍,如果當初有查證藤森是否刻意隱暪仍有日本國籍,今天不會鬧成國際新聞吧...中選會當初只進行書面審查,小馬哥填了切結書,當然是沒有問題,但今天是已經有人舉證小馬哥曾經持有綠卡(永久居留權),而小馬哥已承認曾持有,但無法證明是否確已失效,中選會要求授權進行實質審查,是行使職權.台美無邦交,但並非無官方往來,否則AIT怎能核發赴美簽證?只要本人親自授權,根據綠卡號碼即可查出綠卡是否已失效,或甚至是已申請入籍..."選罷法也明定總統候選人不得有雙重國籍,如此一來,馬如何選起呢?"答案是可以選,只要能隱暪,只要中選會不作實質查證,要選,有何不可?
回應於2008-02-25 01:29
s
我對美國的移民法律沒有深入的了解,只在此提供我的實際經歷:
我在1990年取得綠卡,僅在美國居住短暫時間,後因故返回台灣,回台後至1997年期間未再入境美國,據聞未事先申請回美證又離開美國國境超過時間,綠卡即失效,因此1998年我想要到美國探親,就到AIT去申請觀光簽證,AIT的人告訴我,我有資格申請重新申請移民簽證(他不是說我原有的綠卡仍然有效),我的觀光簽證只能讓我短期停留,如果我想居住在美國,必需重新申請移民簽證.同年我持觀光簽證入境美國時被移民局人員詢問是否曾持有綠卡(當時他看著他的電腦問我話,我相信電腦檔案裡應該是有我以前曾持有綠卡的資料),我據實以告,他又問我那一張綠卡是否還在?我回答\"是\"美國移民局人員告訴我,我的綠卡已經失效,他必需把它收回,我就把綠卡交給他,然後持觀光簽證入境.
回應於2008-02-25 17:34
林英
回「不懂」君。馬的綠卡到目前陷入了一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泥沼之巾。謝說馬仍然持有綠卡,馬則說,他的綠卡自動放棄,已經失效。我不必證明馬先前公布護照影本是否為真,因為如假,那馬這次大選就不必選了。您應看出來,雙方的用辭都不同。謝營一直說,馬仍然「擁有」、「持有」、「保留」綠卡,但馬營則強調,綠卡已經自動放棄、所以當然失效了。這兩者乍看之下好像風馬牛不相及,實已分明了。為何綠營一直死校不放馬仍然有綠卡,就是要讓他們的選民「連想」到馬的綠卡仍然有效,如是而已。至於綠營,如果馬真的有美國護照或綠卡仍有效,那謝真的可直接聲明當選即可,因為馬信用破產,沒有退選,也選不上了。
回應於2008-02-25 19:11
不懂
回林大記者,您當然不必證明小馬哥所拿影本是真是假,因為證明的責任是在小馬哥身上!您說的沒錯,謝營的確是要選民(不只是您所說的\"他們的選民\")連想到小馬哥的綠卡仍有效,他們能提出小馬哥的綠卡號碼及取得日期,逼小馬哥承認的確\"曾\"持有綠卡,相對於此,小馬哥則除了口頭聲明之外,無任何證據可資證明....孰優孰劣,高低立判!如今,唯一能證明的關鍵,正是小馬哥本人,卻遲遲不願提出任何證據或授權中選會進行調查,而身為記者的您,在沒有證據證明失效的情況下對小馬哥的話不存一點懷疑,至為可嘆,實是辜負了記者存疑求實的天職!在第一篇文中小弟已說過,小馬哥的綠卡有無效,根本不是重點,因為小馬哥的千金擁有美國籍,小馬哥隨時可以依親方式取得綠卡,最近就有一個極好的例子:王又曾先生,不是至今仍消遙美國嗎?重點在小馬哥面對問題時是否能誠信以對!身為法律人應知,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但小馬哥證據沒提出,話倒說了不少啊....
回應於2008-02-26 23:41
林英
回「不懂」君。我這樣比喻好了,如果從台北到高雄,買飛機票,大家都知道飛機票一年有效,如果有人誤了票上的日程,一年之內仍然有效。但一年後呢,自然失效了,你可以說他仍然擁有、持有、保留那張機票,但不能說他這張票仍然有效。當然,有人在一年之內去櫃台退票,這就是綠營所謂的主動放棄。或是拿那張失效的票去搭飛機,當然不會被允許。此理至明。這個比喻可能不太相似,但也相差無幾。您是懂,卻裝「不懂」,所謂何來呢?
回應於2008-02-27 00:25
KK
這個比喻差矣差矣, lin您有駕照吧! 請問您的駕照若是過期則您可以駕車的"身分"就此改變嘞,還是按規定補個程序後,又可繼續持有另一張有效駕照.還有,記得lin您說[您未有綠卡]但我相信您應該買過機票,為何機票易買而綠卡卻不是人人都可有呢?個中差異,此理至明.
若說機票過期則不能,建議到櫃台爭取一下吧!或可有意想不到的結果.因為機票是用錢買的.消費者權益.我用住宿卷即曾如此.
回應於2008-02-27 08:44
天氣
我才不管馬英九有沒有綠卡,但我還是會投他
因為民進黨太爛~~
台灣都被阿扁搞了八年搞倒了 (阿扁=票房毒藥!!)
民進黨只會說的好聽,讓愛台灣的我們投票給他
但最後還是沒搞定,還推給在野黨...
執政沒法搞定在野的話,這次就換人做做看,應該比民進黨好太多
雖說國民黨會貪至少會做事....民進黨更貪但只會說不會做....

哀~~台灣落後韓國...真慘!
回應於2008-02-27 13:07
阿輝
選罷法規定參選總統不得有外國國籍,謝長廷如果認為馬英九有雙重國籍,提證明致函法院辦理就ok了,然後輕輕鬆鬆準備當總統,何必那麼辛苦整天呼呼嚷嚷.所以清醒的人這點便明白了,別再受別人的影響左右.
至於忠誠的問題也太愚弄台灣的公民與台灣的政治制度了,阿扁先生的貪污事件(非天文數字)就弄的滿頭包了,若有賣台行為台灣人會饒過他嗎?立法院會同意嗎?所以有智慧的選民別再被這些選舉花招愚弄,選出你心中認為可以造福你的人物.也請被選舉人請多告訴我們您能夠和您想為大家做些甚麼,做為以後您的諾言的背書.
回應於2008-02-28 00:05
張還產
在國外 有綠卡的候選人 早就 被唾棄了 還讓妳一直在説謊 裝傻
暴露他是個無誠信 對國家沒信心 無應變處理能力
(而且也沒有擔當 沒有主見的一個人)
只是..黨的傀儡
三思锕
回應於2008-02-28 01:32
HaHa
持觀光簽證身份入境,就是美國的官方證明,只是有人看不懂而已。


我已經就美國移民法規定說了一次。有綠卡,是不能變換其身份的(美國移民法 § 101(a)(20)條)。因此持觀光簽證入境美國時,就發生了"change of status"(身份改變)從「移民」身分變成「非移民」,綠卡身份確定終止。如果沒有終止,海關的移民官員還讓你用觀光簽證入境,這移民官就違法(美國移民法 § 211(a)條)。


此外,美國聯邦法院有判決,放棄綠卡不一定要填表或移民法院判決才算數,有放棄行為就算數,從行為發生那刻算起。完全找不到一條移民法律或是判例支持謝營的說法,一個都沒有。因為他們從頭到尾都在捏造。(請參見上列網址)
回應於2008-02-28 08:04
HaHa
剛剛網址沒秀出來。關於綠卡移民法的說明:http://blog.udn.com/impishb/1600793
回應於2008-02-28 08:06
不懂
感謝kk君的例子,的確比機票的例子更加貼切....前陣子全面換發新式身份證,舊式的身份證如今都已過期失效了,去年立委選舉時仍有不少人未換發,請問林君,這些人是不是已經不是中華民國國民?haha君的所提到的網址,也是一個評論的網頁,但作者所引用的文章,是針對稅法的部份,而非簽證的部份,照karen君的說法,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否則\"回應 to Karen\"君的提問就是成立的了.而且在原文裡,以非移民身份報稅並非馬上失去永久居留權,是有但書的,原文網址--http://www.uscis.gov/propub/template.htm?view=document&doc_action=sethitdoc&doc_hit=1&doc_searchcontext=jump&s_context=jump&s_action=newSearch&s_method=applyFilter&s_fieldSearch=nxthomecollectionid|SLB&s_fieldSearch=foliodestination|interp318.4&s_type=all&hash=0-0-0-26415,有興趣的朋友請自行參考.而在美國移民法 § 101(a)(20)條裡,對永久居留權的定義,原文僅止於\"such status not having changed\",並沒有衍伸到永久居留權的喪失,而在移民局的網站上,其實就有提到綠卡在什麼情況會失效--http://www.uscis.gov/portal/site/uscis/menuitem.5af9bb95919f35e66f614176543f6d1a/?vgnextoid=fe17e6b0eb13d010VgnVCM10000048f3d6a1RCRD&vgnextchannel=4f719c7755cb9010VgnVCM10000045f3d6a1RCRD,自行參考\"Maintaining Permanent Residence\"的部份,第2點和第3點就是提到有關停留在美國以外地區的時間,但都加了一句\"However in determining whether your status has been abandoned any length of absence from the US may be considered, even if it is less than one year.\"(請英文好的朋友翻譯一下,小弟英文不好,怕有誤).至於美國移民法 § 211(a)條,及haha君所提之聯邦法院判決,因原作者僅引用條文部份內容,也未提供相關網頁,是否可以請haha君提供來源的鏈結或書籍呢?
回應於2008-03-01 01:22
不懂
回天氣君,要說台灣落後韓國,請您先看一篇文章--http://www.rickchu.net/detail.php?rc_id=1505&rc_stid=14 ,這同時也是作者本身的blog,裡面有作者的經歷,提供您參考.我想這位作者,林君應該也不陌生才是.
回應於2008-03-01 01:30
林英
回答不懂君兼及kk君:我之所以遲未對kk君拿駕照來比喻,因為那是兩個不同的例子,如今不懂君更附和,乃不厭其煩地請教兩位,駕照並非永久可以持有,因為違反重大規定,就會被吊銷,若要取得,須期滿後再考照,但是再怎麼說,您們有聽說誰向監理單位聲請「放棄」的例子嗎。綠卡與護照不一樣,因為護照不會被沒收,綠卡可能會。至於不懂君引朱立熙的網站,因為他是留韓的,加上是我老同事,不便置評。但可以提供個人的感受,那也是我寫「這樣的黃志芳,非走不可」的心情。我二十多年前第一次出國就是去漢城,那時感覺台灣較南韓好很多,對方對我們還以禮相待。八八年漢城奧運後,南韓已認為他們與日本差不了多少,至少是亞洲唯二主辦過奧運的國家。但不論如何,九七金融風暴時,他們對台灣還不敢嚚張,至少台灣受傷較小。以前我們常說是兄弟之邦,其後更以亞洲四小龍互稱,但南韓自擺脫九七亞洲金融風暴的陰影後,近十年來經濟轉型成功,國民所得突飛猛進,早已將台灣遠遠拋在後頭,新的大統領亦喊出,十年之內趕上日本的口號,更將台灣看不在眼裡。這是我這兩年去漢城時最大的感受。南韓與日本民族性一樣,尊敬比他們強的,看不起比他們弱的。所以他們不敢對中國抗議,僅敢對我們無禮,為什麼,就是看不起台灣。說實在的,黃志芳的軟弱談話,更會令韓人瞧不起台灣。
回應於2008-03-01 02:48
KK
感謝「不懂」君支持。to lin:謝謝您的不厭其煩。舉例是為表達個人的看法,lin君您刻意忽略例子的含意而在意其行式,對自己的例子是「這個比喻可能不太相似,但也相差無幾」。
回應文「...,但是再怎麼說,您們有聽說誰向監理單位聲請「放棄」的例子嗎。綠卡與護照不一樣,因為護照不會被沒收,綠卡可能會。」綠卡會被沒收有其規定,因為綠卡持有者有其相對權利義務,\"行政\" \"立法\" \"司法\"不是各有其分工。
再者,lin您知駕照有分\"職業汽車駕駛執照\"及\"普通汽車駕駛執照\",若不願持有\"職業汽車駕駛執照\"按規定可換領\"普通汽車駕駛執照\",兩相身份是不同。
回應於2008-03-01 11:03
Danny
這裡的綠卡專家好多哦!看得我頭都昏了,不好意思,正好小弟在美國讀書的時候,也申請過綠卡,其實綠卡的廢除,積極的,當然就是去AIT填表宣告廢止(綠營的說法);消極的就是不去理它,不去美國報到坐移民監,等著被老美沒收取消,或拿觀光簽證進入美國,也會被取消(藍營的說法),兩者其實都對;此外,假如台海發生戰事,美軍撤僑,台灣的總統不必有綠卡,也可尋求政治庇護,小民們不必多慮。選舉,大家應看候選人的政見,選賢與能,老在綠卡問題打轉,實在無趣!若問我還有沒有綠卡?很抱歉,我不選總統,不告訴你們!
回應於2008-03-02 10:02
不懂
回林君,此言差矣~~駕照不能放棄,是因相關法律規定中並無\"放棄\"之規定,而在上一篇回文中,小弟另舉了身份證之例,身份證(國籍)是可以放棄的,林君卻未對此回應,似乎有避重就輕之嫌.而護照真的不會被没收嗎?就字面來說,是的,但就實際上來說,護照是可以被撤銷的,我想林君應該也知道吧.當初王又曾在美國就是因為中華民國護照被撤銷,改以他國護照入境,卻被懷疑是假護照而進了移民法庭,才有機會以依親王金世英的方式進入美國.至於韓國的部份,其實不該在這個版面討論的,不過還是回應一下,李明博的主要競選政見,就是救經濟,如果韓國的經濟真的那麼好,為什麼需要救?而不是繼續發展?沒錯,這的確是個文字遊戲,但也正因如此,可以看出韓國的經濟並不如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好...更何況,韓國大學畢業生的失業率高逹50%~~台灣這幾年的經濟發展的確不好,但除了民進黨執政的問題外,國民黨的全面焦土政策就不需為台灣的狀況負一部分責任嗎?謝國樑委員在上某政論節目時,其實已點出了國民黨的心態,那就是\"(政策)由我們(國民黨)來提比較好\"...這就叫以人民為主嗎?還是說,國民黨把台灣人民的前途,押注在國民黨是否執政....另回Danny君,小弟不是綠卡專家,也不在乎小馬哥的綠卡是否仍有效,理由前文已經談過.持綠卡和坐移民監之間,並無等號,也就是說持有綠卡,不一定要申請入美國籍,所以也就沒有移民監的問題,綠卡的確有規定,離開美國一年以上而未申請returning resident visa(回美證),或是持returning resident visa,但離開美國超過2年,的確綠卡可能失效,但在美國移民局的網站上寫的很清楚\"However in determining whether your status has been abandoned any length of absence from the US may be considered, even if it is less than one year.\"也就是說不一定就失效,必需經過判定,即使離開少於一年,仍可能被判定綠卡失效!至於由那個單位作判定,小弟就不清楚了,但推測是由移民法庭.至於小馬哥的綠卡,我相信即使未填i-407表,也一定已經失效了,因為這陣子小馬哥不斷公開說20年前已放棄綠卡,符合移民局網站裡所寫的第一點--Move to another country intending to live there permanently. 至於綠卡風波打到此,小弟猜測,謝陣營並不是要打小馬哥的綠卡是否真有效,重點是在突顯小馬哥的危機處理能力,可惜,小馬哥的危機處理方式只有一種:先否認,後更正,再澄清...腦海中一直有個畫面....小馬哥還是順利當上了總統,一天在召開記者會的時候,一位記者在接聽完一通電話後,打斷了馬總統的發言:總統總統,對岸己經發射飛彈炸毀機場,而且登陸艇已經快靠岸了,怎麼辦?這個時候的馬總統會不會回答:這個問題我不太了解,晚一點會請新聞局長作說明.......
回應於2008-03-03 00:50
傻眼
綠卡問題會抄這麼久,無非是謝陣營的選舉操作技倆,即使馬綠卡早已失效,但謝陣營的人為了勝選,就是非得把\"馬\"鬥臭鬥垮才可以,因此再多的傻眼問題跟觀點都不足為奇。
回應於2008-03-04 15:37
林英
回「不懂」君,看完先生前後全部的回應,至始才知重點:那就是你也同意謝所欲打的,並非綠卡仍然有效否,而是馬的前後答案不一。這當然是謝慣用的律師問法,從不完全說明其問句,讓他人陷入其中,再逐一拆穿。我就用到謝說馬幕僚至AIT辦理放棄綠卡一事來說好了,謝陣營應已掌握了二月二十八日馮寄台與AIT官員會面之事,但他們洩漏給自由時報時,不知地點在哪裡,理所當然以為是AIT辦公室,卻未透露馬幕僚的名字,其目的為何,就是留一手,看馬陣營如何回應。孰料卻陰錯陽差,地點弄錯了,填表放棄綠卡當然也是烏龍。第二天,媒體問馬以自由時報刊載之事,當然答說:「絕無此事」。因為那是就報紙質疑的問題來回答。謝陣營大喜,然後才公布是馮的名字。如果就謝陣營的問題回應,馬陣營應可答說:二二八那一天,他們問了馮寄台,並未去過AIT見美官員與辦填放棄綠卡之事。這樣的答案應是四平八穩。但馬陣營也學乖了,直接地承認,有見官員,並說明時間、地點與所談事實為何,卻沒有去AIT與填表放棄綠卡。這應打了謝與其陣營一大巴掌。誰知謝下午反而對媒體說,你看,馬又說謊了,上午說「絕無此事,下午又承認了,沒有誠信可言」云云。其發言人也舉例說,有見面是事實,這就如在台北偷東西,與在台中偷東西,地點雖錯了,但至少偷東西是對的。謝的發言人之舉例不倫不類。我試比喻說,甲指控乙說,乙在某一天與某名女人在某汽車旅館裡,呆上一整個下午,並從其中乙的曖昧談話中,質疑兩人是否有不可告人關係。最後揭曉是:乙與名女人在某一個咖啡廳喝咖啡,時間只有一小時而已。甲是否還可辨說,至少們兩人有見面了,以掩蓋其指擯控的烏龍,甚至還反駁說。乙前後說法不一,沒有誠信。我說,謝常以他轉移焦點的功力而沾沾自喜,並以此走遍天下無敵手。殊不知,這樣的三腳貓手法,他的副手蘇貞昌是老早看穿了。
回應於2008-03-05 00:52
RK
我這個移民美國28年,全家不是美國公民就是自動放棄綠卡的人來提供我親身所知.

馬英九當年拿留學生簽證,于法他只能打工,而無法有一週40小時的正職,這是因為美國政府要防範有人以學生簽證為掩護到美專打工.當然有些不肖商家公司會違法僱用,但在這種情況下商家公司一定會剝削那個學生.而學生若不幸被抓或檢舉,下場就是學生簽證被吊銷.若是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綠卡,那就是在求職上享有與美國公民同等的權益,他可以愛打工多少就打工多少.所以既然馬英九當年符合申請綠卡的資格,他會申請是很正常的反應.但綠卡不等於公民,既沒有投票權,也有被吊銷的可能.

我全家自80年代移民美國後多數兄姊均入籍美國,但我父母因年紀大住不慣美國而返台.他們為了可能有一天會返美定居所以保留綠卡20年,靠著每年進美國一次來維持.但因為他們沒有在美國居留達到可以考公民的日數,也不會英文(入籍美國要考英文程度及美國政府歷史等).所以後來年紀大了不願做綠卡奴隸就在8年前我的陪同下前往AIT填表放棄.
我大哥則是10多年前拿到綠卡後,因為不喜歡美國的生活而返台,他沒有去AIT填表放棄而是和馬英九一樣就是擺著讓它因為超過一年沒進美國而自動失效(其實就算離美不到一年都可能被沒收綠卡,我母親在1980年後期曾回台10個多月而再返美時差點被沒收,現在更嚴格).
這兩者的最大差異是什麼?就是你若是去AIT填表申告放棄,以後再申請綠卡,只要資格符合,美國會很快給你,因為他認為你之前會主動申告表示態度良好誠實.我居住在香港的婆婆,填表放棄綠卡,幾年後再申請,只等了六個月就拿到可以再赴美拿綠卡的移民簽證(普通人第一次申請要等數年).相反的如馬英九和我大哥那樣就是讓它擺到過期而不是主動申告放棄,那即使你的資格符合也是很難再拿到美國的移民簽證了.我父母會去AIT申告放棄就是不要斷了以後再申請的路,而我大哥是堅決不要居留美國,他抱著再也不要綠卡的心思所以連去申告都懶的去了.
另外綠營支持者不要以為有社會福利卡代表什麼,任何留學生也都有社會福利卡,那在美國就像身分證字號一樣,是用來辨別身分和報稅的.即使是沒有綠卡的留學生或是拿工作簽證的外國人也都有社會福利卡.

我最不齒謝陣營的是謝長廷的兄妹都長居美國,他媽還葬在美國,他會不知綠卡的相關法律?蕭美琴會不知道?謝陣營的錯誤爆料不是他們不清楚真相所以有誤,而是他們明知真相卻蓄意欺騙大眾,這是「惡意」的!!!
回應於2008-03-05 07:29
傻眼
RK君講得很清楚,但有些人就是刻意曲解,所謂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徒呼枉然!
回應於2008-03-05 09:20
林英
謝謝RK君的回應,您自身的經驗,的確可以令沒有綠卡者,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回應於2008-03-05 18:38
Jacky
回林君,你還是誤解了小弟的意思,還是小弟表逹能力欠佳,讓您誤會了.小弟的意思是指,綠卡風波\"至此\",有無效已經不是主要重點,而不是指一開始謝營的目的就是主打危機處理能力問題.您說是謝先生慣用的律師問法,小馬哥本身不是也法律人嗎?這還不是像法庭上只能回答是或不是,而是有足夠的時間作說明(從謝營發問到小馬哥正式回應,經過4天),喔,小弟忘了小馬哥並沒有美國或台灣的律師執照....但難道小馬哥的幕僚裡沒有律師出身的嗎?還是小馬哥不認識任何一位律師?這麼容易就掉入語言陷阱,以小馬哥的學經歷和KMT的人才濟濟,實在令人搖頭...至於您提到的例子,小馬哥真的學乖了嗎?並沒有,第一次回應仍是斬釘截鐵的"絕無此事",像您所代擬的回答固然是四平八穩,但是,有一位名嘴說的話倒值得參考(雖然名嘴的話常常是誇大):政治的攻防,常常是你要五毛,我給一塊!尤其是這一類帶有陷阱(借您的用詞)的問題,更是要在第一時間止血,小馬哥不但沒在第一時間作出詳細的回應,還大打模糊戰,並試著把選戰拉回民生議題.殊不知,這種方法不但讓謝營逮到機會猛攻,突顯了小馬哥危機處理能力的問題,也在不少選民心中留下了問號.以您所提之例來說,若小馬哥在第一時間即說的確有幕僚是專責對AIT的聯絡,至於229當天是否有和AIT官員會面,地點在何處則需先確認,小弟認為會更容易擋住謝營接下來的攻擊;因為小馬哥不可能掌握所有幕僚的作時及時程,要作確認是正常的,而且這個確認的動作,應該在10分鐘內即可完成並對外說明,不是就化解了嗎?何必每件事都要搞成危機再來互打口水戰.美國也正在進行總統初選,希拉蕊在前陣子公開嗆歐巴馬抺黑她的政策,並要求進行辯論,歐巴馬的回應是,這件事已經經過一段時間了,他不解為何希拉蕊到此時才有這麼大的反應,讓希拉蕊啞口無言,繼續乖乖的拼選戰.雖然和馬謝之間的攻防不同,但重點是歐巴馬能抓到對方問題的重點,截斷了對方後續的攻勢,這點真是小馬哥該學習的.也感謝RK君的回文,以自身的實例讓小弟對綠卡有多一點了解,而不僅是條文的解讀.但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教RK君,您在文章中提到令堂曾在回台10個月後返美,綠卡差一點被没收,是海關(移民局)直接要求没收嗎?有沒有提到没收的理由?而您的婆婆在申請放棄綠卡後重新申請,應該是以依親的方式吧,是依直系親屬嗎?您大哥也應該是依親吧,是依直系親屬還是旁系親屬?不好意思,小弟只是想多了解細節,因事涉個人隠私,若您覺得不便回答也無妨,謝謝您.
回應於2008-03-06 01:31
黃啟哲
我認為綠卡並沒有卡死謝長廷,因為政策大家會都會講,差別較大的就是候選人本身的品格操守,綠卡絕對讓有一定數量的人對馬英九失望,尤其在中南部更是發酵的特別嚴重,台灣人都比較憨厚樸實,不過最後馬英九承不承認\她\綠卡有無失效, 最起碼他的愛國神話已不禁破功!
回應於2008-03-06 11:22
林英
回不懂的JACKY君:我從頭到尾看您的回應,知道您應是懂的,只是一直不懂您為何還是大智若愚?如果要五毛給一塊,謝對謝育南的問題,是連半毛都沒給。您認為呢?
回應於2008-03-06 18:36
Jacky
回林君,關於謝育南之事,小弟想了很久,想來林君還是指謝長廷是調查局線民(抓耙子)一事吧?如您所說,謝長廷的確沒有回應,以同樣的標準來看,的確應該說清楚,但有一個問題,謝育南本是謝的高中同學,在雙謝常聯絡的時間,謝長廷是否已知謝育南是調查員,還是確信謝育南是一名記者?若已知是調查員,那謝長廷的確非常可能是線民,但若相信是記者的身份,以調查員佈建的手段而言,一定會假裝對政治是同樣想法而逹到搜集資料之目的,再加上又是同學,當然更好套情資了.至於有關線民一事,在此就先不討論,等林君有相關之新聞再述.小弟說不懂,是不懂為何KMT已經恐龍到這種地步,老是搞不清楚事情的重點,遇到問題東拉西扯,結果還是被對手打好玩的.....
回應於2008-03-07 00:27
呆玩郎
大家花現了沒有 ......
看棒球轉播ㄉ比看總統大選辯論ㄉ觀眾更多

小夫回家吧 甭選ㄌ
回應於2008-03-10 13:19
謝長廷至今仍是國民黨員
今天在某知名媒體的網路留言版看到這個,快把我笑死了,轉貼過來,大家奇文共賞一下。

謝長廷仍是國民黨黨員!#1287887878(千真萬確, 一定要看完, 並請四處傳閱)
記者問謝長廷:你是國民黨黨員嗎? 謝長廷:不是。
記者:這是你的國民黨黨證 #1287887878。謝長廷:原來有,後來放棄了黨證,所以我不是國民黨。記者:你並沒有寫申請書去放棄國民黨黨籍呀!謝長廷:幾十年沒用了,已經失效了。記者:根據國民黨黨章,你現在是〝失聯黨員〞,還是國民黨黨員啊!
謝長廷:......記者:根據美國法律,一年不用綠卡並且不到美國,綠卡就失效了,但國民黨的黨章規定如果不被開除或主動申請退黨就還是國民黨黨員。你身為民進黨主席,卻依然是國民黨黨員,這是表示你要〝藍綠和解〞,還是表示你隨時準備變節?
謝長廷:今天天氣好冷呀......記者:那你為什麼流汗呀?謝長廷:......記者:你是中國人嗎?謝長廷:不是 , 記者:可是你有主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申請並且領取與使用他們發的台胞證呀!謝長廷:......
附註:迴旋鏢丟出去,也可能傷到自己哦!
回應於2008-03-11 17:42
de-mark ma
本黨權貴子弟70年代在美國留學時都會申請美國綠卡,因為台灣不安全並且認為在台灣沒有安全保障,拿綠卡多一項保障,反正不拿白不拿.
________
回應於2008-03-13 00:26
模擬\
記者又問謝長廷:你剛剛說自己\"不是\"國民黨黨員,後來又承認\"原來有\"國民黨黨證,這不是自相矛盾嗎?說法不一致,違反誠信原則,是否應該考慮退選總統呢?謝長廷:我先前講\"不是\"指\"現在不是\"國民黨黨員,沒有違反誠信原則。記者:換個方式,如果我問\"你曾經是國民黨黨員(黨證#xxxxxxxxxx)嗎?\",你會如何回答?謝長廷:我原來有國民黨黨證,後來幾十年不去理它,早就遺失,現應該失效了,所以我不是國民黨黨員。記者:了解,你曾經擁有國民黨黨證,表示你曾經是國民黨黨員嗎?謝長廷:從我為台灣的民主奮鬥歷史來看,我不是國民黨黨員。記者:請問你為台灣的民主奮鬥歷史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謝長廷:1970年,我擔任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起算是半正式開始了。記者:請問1970年以前,你是否曾經擁有國民黨黨證?謝長廷:是。記者:1970年以前,你曾經擁有國民黨黨證,也就是說你曾經是國民黨黨員?謝長廷:是。記者:你說\"現在不是\"國民黨黨員且國民黨黨證(自認)已經失效,1970年以前\"是\"國民黨黨員且當時國民黨黨證有效,對嗎?謝長廷:對,完全沒有違反誠信原則。記者:你當年為什麼要加入國民黨?謝長廷:因為當時大環境造成的結果。記者:同樣的邏輯,馬英九\"現在沒有\"美國護照且美國綠卡(自認)已經失效,1977年以前\"有\"美國綠卡,當時他申請綠卡也是大環境造成的結果,他是否有違反誠信原則?謝長廷:......
回應於2008-03-13 01:25
正港台灣人
馬英九若真沒綠卡早就出示證明文件了,何須用推、拖、拉的手段敷衍了事呢!所以事實擺在眼前馬英九當然還有綠卡身份,不知他是認為群眾很好騙還是覺得台灣人像傻瓜,想用這種技俩矇騙大家,我可不想選一個嘴巴說愛台灣但他的心與家人卻都不在台灣的人當台灣總統!
回應於2008-03-18 15:41
王桑
管他馬的有沒有綠卡
馬已幫他女兒申獲美籍
馬隨時可像 王又曾 一樣依親
要綠卡作啥
不是嗎
回應於2008-03-20 10:37
x
x
回應於2008-03-21 13:48
wew
即使馬當選也被綠卡卡住虛偽與自私!統媒對馬只好繼續包裝造神,直到被說真話的小孩說他沒穿衣服的!
就像私吞公款特別費一樣,即使被判無罪,我們深知是被特權優待的!舉頭三尺有神明,人民心中自有一把尺!
綠卡藍媒一律統一發言跟本不重要,表示很重要,表示要冷處理才行!
回應於2008-03-30 22:23
一個快要爛掉的爛蘋果
馬英九的綠卡並沒有卡死謝長廷 只因為陳水扁"加持"了謝長廷
陳水扁:選贏什麼都對,選輸什麼都不對
陳水扁當年是怎麼說的?「我就是運氣好,我就選上總統,不然,你是要怎樣?」
成者為王 敗者為寇 如果馬英九做得好 那是選賢與能;如果馬英九做不好 那表示像謝長廷這樣子的賢能人士在臺灣無法出頭天
陳水扁這種賢能人士當了八年總統 只因為大環境不好 內憂外患不斷 所以若用放大鏡來看 表現似乎差了一點 希望老天爺保佑 風調雨順 國泰民安 不要讓馬總統帶領臺灣向下沉淪 天佑臺灣!(秀蓮姐說的)(一個愛臺灣的深宮怨婦)
回應於2008-04-05 09:17
周先生
台灣是否為獨立國家 如果是 應立法在台誕生的人才有候選人資格
回應於2008-08-14 17:49
笑看亂源
2008年的總統選戰,大多數的選民之選擇根本無關於政見,僅僅只是喜歡當選人而已;絲毫無選賢與能之能力,看看目前的政府所營運下的經濟民生問題就知曉,不過,少數服從多數;既然選都選了,也不能從來,就再次渾渾噩噩度過永無寧日直到世界末日的四年了!
回應於2008-09-30 10:27
NNGNG
DEOF F
回應於2009-01-08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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