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可辛把《刺馬》易名為《投名狀》,我認為還不夠傳神。其實,商場(政壇亦是如此)如戰場,這部電影才應該叫作《政商CEO之生存之道》。
刎頸之交的結義兄弟,因利害衝突日後反目的故事,從《史記》的《張耳陳餘列傳》起,史不絕書,也是中外電影屢見不鮮的題材;例如吳宇森的《喋血街頭》。
陳可辛把片名改為《投名狀》,有向《水滸傳》的「四海兄弟」精神致敬、以及悼念的意味(投名狀一詞出自《水滸傳》,片中108個投軍的土匪,又跟108條梁山好漢數字吻合)。
也許是受港片影響太深,陳可辛幾乎把《投名狀》拍成一部戰爭版的黑幫電影。黑幫裡敬重關公,重視兄弟;戰場卻是一個人性極端扭曲的世界,戰場的生存之道往往情非得已,連兄弟都可以犧牲。
陳可辛連結兩者,藉著龐青雲(李連杰)這個角色。批判了那些所謂「情非得已」的生存之道;雖然刻劃的力道未免失之於淺。
《投名狀》男主角龐青雲是「從死人堆裡活出來的」。以下幾點是這位戰場CEO青雲直上的生存之道。它們可以被視為反面教材,但有時候它卻是活生生的現實;無論是在黑幫、政壇、或是商界。
第一,打不過,就裝死。電影開始時是龐青雲的「事業」最低潮。軍中兄弟全死光了,他卻不惜裝死以求活(這也算是一種出賣)。因為任何志業都一樣,存活才有希望,不管你存活的方式是多麼的卑微。
第二,以眼前利益交換日後(更大)的利益。只要看準日後的機會,不妨把眼前的利益放棄給對手,甚至「跟麼鬼打交道」也沒關係。這也是許多政壇合作案、商界併購案裡常見的操作手法。
第三,軍隊(或其他團體)裡只能有一個頭。龐青雲多次宣示「誰是老大」的重要性。趙二虎(劉德華)最大的悲劇是,他一方面承認這個頭,另一方面又不斷拆他的台。他自己名字叫二虎,卻偏偏不懂「一山不能藏二虎」的道理,豈能不壞事?
第四,兵不厭詐,「這是戰爭!」。《孫子兵法》裡開宗明義就說:「兵者,詭道也。」龐青雲的戰爭哲學是:欺敵、殺降、犧牲兄弟,在戰爭裡都是可以容許的。因此,他的戰功一步一步往上升,他的「人格完整性」(Integrity),卻一片一片的撕裂。
第五,不能拆夥的時候,絕不拆夥,就算跪下來求你也可以。趙二虎提出拆夥的時機,會嚴重危及這個軍事集團的生存(歷史上最有名的拆夥事件,是太平天國翼王石達開率部眾出走,結果造成他跟洪秀全兩敗俱傷)。龐青雲深知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所以極盡低姿態之能事。但是等到危機解除,穩握大權的時候,他自己主動「拆夥」,趙二虎卻「沒有拒絕的權利」。
第六,契約不可盡信,也不能不信。許多詐騙行為都是有合約的。投名狀本質上也算是契約的一種。姜午陽(金城武)跟龐青雲最大不同是,前者太相信合約的效力,後者則太過輕視毀約的後果,結果造成兩人「相互保証毀滅」(MAD)。這個後果龐青雲卻未能逆料。
第七,明槍易擋,冷槍難防。這也是龐青雲自己沒料到的。在戰爭機器與國家機器的之間走鋼索,龐青雲掌握了前者,卻未料到會招到後者(朝廷)的反彈(Backfire,也可延伸解釋為片中的冷槍),因為封疆大吏擁兵自重,是朝廷大忌。龐青雲並非不懂得「不能衝過頭」的道理,間題是,什場才叫衝過頭,不是你自己認定,而是別人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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