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到小巨蛋看表演,為了英國的「火焰之舞」,我和老公一人拿著一張價值2500元的票找位子,愈找愈高,哇,幾乎快到最高層了,這個票價只能坐這個位子?
當場就明白,我們不可能坐在M型社會的右邊了,看看下面四千、六千大洋的位子客滿為患呢。
再環視左右四周,都是些稚嫩的臉孔,至少在我眼裡他們都幼齒,像我和老公這般老臉竟屬異類了,人老了,我知道喪失去很多地方的權利,但,連火焰都不能燃燒嗎?
還好,音樂響起,火炬燃亮,踢踏舞步聲聲入耳,我們很快就融入了舞者熱情的舞步,隨著強而有力的節奏打拍子,我們鼓掌喝采,活力十足,這真是難得的一夜,最後的安可曲更是high到渾然忘我,全場歡聲雷動,我早忘了坐在高高的山崗上。
戲散場了,但我們的心依然沸騰,我和老公一路聊著,偶爾踩著踢踏舞的步子,竟走回到延吉街和信義路口的家,誰說中年人不需要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