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本考試共設13類科,其中高等考試設牙醫師(一)(應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第一試)、牙醫師(二)(應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第二試)、藥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一等航行員船副、一等輪機員管輪等11類科;普通考試設二等航行員船副、二等輪機員管輪等2類科。另一等輪機員管輪、二等輪機員管輪考試及格者,得報名加註蒸汽推進機組、燃氣渦輪機科目考試。
至本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等,均依照各該考試規則規定辦理。
訊息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