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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萬私校教職員納公保年金 世新校長賴鼎銘:遲來一半的正義

立報/本報訊 2014.02.27 00:00
【記者劉仲書台北報導】自從政府2007年推動國民年金保險、2008年推動勞工保險年金化修法完成之後,私立學校教職員的保險制度仍留在沒有年金、只能一次領的公教人員保險裡;2009年,私校曾一度想加入勞保,卻被勞委會以增加財務負擔的理由拒於門外;隨著2011年公保法修法,「公保年金化」成為私校的優先目標,但因為其他公教人員與國營事業都一同被推上年金制度改革,爭議過大而失敗;最後,終於在2014年1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將私立學校單獨抽出完成公保年金化制度,「年金孤兒」總算有了歸屬,全台灣6萬多名私立學校的教職員都被納入了公保年金制度。

(上圖)世新大學校長賴鼎銘表示,私校公保年金是遲來的正義,而且只有一半。(圖文/姜林佑)

私校教職員 退休也有兩桶金

根據法律規定,勞工、公教人員退休後都可以領到「兩桶金」:一桶是來自退撫制度的「退休金」,另一桶是來自保險制度的「養老給付」;勞工的兩桶金都已經「年金化」,從「一次領」改成可「月領」;而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可以「月領」,但保險養老給付仍維持「一次領」。

勞工、公教之間的退撫與保險制度平衡,一直都是修法角力的重點,公教的優渥福利有其歷史因素,隨著政府財政緊縮,與勞工之間的巨大差異也勢必要有所改革。

其中,私校教職員並不在此「福利優渥」之列,原因在於公教人員是「退撫制度」優渥,但公教「保險制度」福利則是小菜一碟。私校有自己獨立的退撫制度(只比勞工的退撫制度好一點),而保險制度則與公教相同;因此,私校若想提升保險制度的福利,勢必會牽扯到其他公教人員也想分一杯羹、好上加好,而這就是私校「公保年金化」窒礙難行的重要因素。

與公校差距稍微縮小

長期關注私校公保議題的世新大學校長、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賴鼎銘,想起這幾年來推動改革的心路歷程,感觸良多;他說,勞保、公保各有優缺點,過去私校想參加勞保被勞委會拒絕,現在公保年金終於實現,就不必加入勞保,而且目前勞保很多人不願續保,財務出現很大的問題,再想轉過去,也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他認為,爭取公保年金至今十幾年,對私校來說,公保年金是很好的保障,越年輕的教職員,未來可以領到越多,跟公立學校的差距也會縮小一些。

世新大學人事室主任董素蘭表示,「退休金」與「養老給付」這兩桶金,很多老師都搞不清楚,因為私校跟公校的退休金制度不同,例如一位助理教授在私校教課,努力升上教授後退休,請領退休金的月退可領1萬7千元左右,但在公校學校,相同的條件可領到5萬1千元,公、私立教職員同工不同酬,公校是私校的3倍。

她解釋,這次的公保「年金化」只有私校專屬,各級私立學校全國共有370所,大約6萬4千人,相對於公立學校優渥的退休金,現在私校總算有養老年金勉強補貼一點。

各方努力 公保年金終於通過

賴鼎銘指出,年金訴求已經談了十幾年,針對立法院的法制委員會委員進行長時間的遊說,每次都卡在立法院,太多勢力拉扯。這次修法成功的關鍵在於1月9日的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賴鼎銘建議總統馬英九促成私校公保年金化的黨團協商,而就在同一天,私校協進會的會員大會也進行校長連署,呼應接下來10日全國教師工會的抗議行動,持續動員私校校長們聯絡兩黨立委,在各方努力之下,13日晚間朝野協商達成共識,14日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動員、遊說 必須找對人

對賴鼎銘而言,推動公保年金化改革給他最大的啟示,是「動員、遊說必須要找對人」。他說,節骨眼裡找到對的人去遊說關鍵人物很重要,遊說時要瞭解,哪些人在遊說時比較有效果?有些校長有政黨背景,就能委託他去找那些黨的人;有老師關注特定議題,也就跟一樣關注某特定議題的委員較容易聯繫。

他說:「過程中不斷瞭解最新狀況、不斷動員,剛好遇上馬英九參與校長會議,機不可失,又連絡了許多政治人士,各方力量匯集起來,加上私校公保年金本身沒什麼爭議,才會成功。」

關注公保年金化議題的全國教師工會聯合總會也認為,這次修法是遲來的正義,不僅補齊了養老制度的缺漏,也促成了部分私校退場後,世代交替的誘因。全教總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全教總幾乎窮盡了所有提案,包括轉入勞保與公保年金化,過程中做了2次萬人連署、3次刊登報紙、4次上街請願,透過各界幫忙才能讓此事功德圓滿。他說,公保年金化推動過程中有「5個石頭」,只搬走4個問題不會解決,包含公營事業工會的福利訴求、銓敘部生育給付僅一個月、在野黨對年金改革的意見、公務人員反對改革進而影響私校公保年金,以及私校董事擔心增加財務負擔。

吳忠泰說,公保法修正後大部分老師都很高興,但未來還有很多細節必須處理。他舉例,「勞工保險」與「國民年金保險」在年資併計銜接是健全的(《勞工保險條例》第74條之2、第76條),而公教人員保險與勞工保險之間的銜接,雖已有初步架構(《公教人員保險法》第49條),尚有待勞保接續配合修訂。他也提到,公保14年、勞保14年(皆不能單獨申請年金),合併計算後可申請,但公保部分的給付率應該算1.3%還是0.75%?目前規定是算0.75%(《公教人員保險法》第49條第2項「依基本年金利率」,即第16條第2項第2款的0.75%),他認為:「感覺好像被偷吃了一點,這可以再斟酌。」

公保一次撥給 方便教師

再來是公保給付必須跟3個單位請領,吳忠泰說,公保基金(台銀公保部)只負責私校教職員給付率0.75%的部分(私校教職員給付率原則上是1.3%),超過的部分則由服務機關(如學校)與主管機關(如政府教育局)各出一半,老師退休後要分別請領,不但容易出問題也很麻煩。他認為,應改成讓服務機關與主管機關繳給公保部,再由公保部一次撥給,若發生兩機關賴帳、拖欠也先由公保部代墊,並由公保部與機關之間自行訴訟。

吳忠泰也提到,勞保給付裡,一次給付是用最後3年平均計算,而年金給付則用在職薪資最高的60個月去算(《勞工保險條例》第19條第3項);但在公保年金裡,銓敘部想逼大家領年金,所以只設一種標準,最後修法底定是用在職最後10年的平均投保薪資(《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如果是年金給付也就算了,但連一次給付也是用10年,並不公道。」他說,這留待接下來公保施行細則修訂處理。

生育給付 以家庭為單位

公保法在生育給付(第36條)規定不周,被保險人若是男性則無法請領,吳忠泰認為未來應該改成如同勞保以家庭為單位,配偶生小孩也可以享受,而若配偶也有自己的保險,則選保額較高者請領。另外,地方政府單位自從公保年金修法後,必須多付擔自2010年起退休的私校老師的養老給付超額部分(給付率0.275%),平均每月每位退休老師4千到5千元左右的預算,吳忠泰認為,中央應透過財稅分配或補助來協助。

公保年金化,或許多少能避免私校老師出走到公校任職,但賴鼎銘認為效益不大,私校老師跑去公校的還是會有,他說:「老師待在私校其實相當辛苦,少子化帶來招生危機,首當其衝就是私立學校,而且私校老師花在照顧學生的時間比公立學校多;老師們若覺得私校還有可取之處而留下來,公保年金就是給他們一個保障,如此而已。」

▲世新大學人事室主任董素蘭釋疑私校的兩桶金。(圖文/姜林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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