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盟:去郊遊嗎?
公督盟就第8屆3個會期的考察狀況調查發現,截至5月23日為止,各委員會考察天數共162天,卻查無任何的考察報告。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雖然立法院議事規則並無明定立委進行考察需繳交報告,但針對在開議期間進行考察的立委,廣泛定義符合議事規則裡規定應將會議內容公開。他認為,立委考察內容與會議內容一體適用,呼籲應將考察報告公開透明化,包括出席委員與考察事項。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張宏林(右1)、陳建甫(左2)、言行官司小組召集人陳明里(右2)、師大副教授楊聰榮(左1),29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質疑多名委員「假考察,真旅遊」影響審查法案與預算案效率,並且指出立法院第8屆第1到3會期含休會期間各委員會考察狀況,外交及國防委員會49天最多、其次為交通委員會31天,卻未公布考察報告。(圖文/姜林佑)
公督盟建議應修法將考察報告繳交規範直接列入議事規則。
公督盟也發現,在開議期間考察自己所屬選區的立委,國民黨籍有9位,民進黨籍有3位。其中嘉義縣第一選區、財政委員會召委翁重鈞特別被點名,自3月至5月期間共進行6次考察嘉義地區預算執行情形,也都沒有提出考察報告。
對此,公督盟言行官司評鑑小組召集人陳明里抨擊,立委「不是在當里長」,在開議期間去看地方建設,卻沒有詳細報告,「是去郊遊嗎?」
翁重鈞立委辦公室蔡主任則轉述翁立委意見表示,他是基層選出來的立委,理應貼近民意,所以特意安排去嘉義考察。而至於考察報告,「財政委員會有派人下去,應該由他們負責公開會議記錄。」
立委未納規範
目前立法院行政人員與行政院所屬機關各分別依據《立法院職員出國考察實施要點》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規定必須在出國考察結束一定時間內,提出考察報告,唯獨針對立委尚無相關規範。
公督盟常務理事陳建甫認為,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可以制定在休會期間至國外進行國會外交考察,但須於國會公報等刊物公開考察報告,讓外界知道「委員真的有在做事」。
此外,各委員會召委可以自訂考察天數與地點,但財政委員會卻在立法院會期數次「整個停會到地方考察工作」,耽擱原先應審議案。他籲請召委自重,並希望未來能讓考察報告公開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