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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隆積欠退休金案 苗縣府:已盡力做

客家電視台/ 2014.07.25 00:00
【楊以諾 苗栗】

華隆退休員工自救會,要不到資方惡意積欠的3億元退休退職金,也認為苗栗縣府未負監督之責,除了日前到縣府前抗議,明天也打算辦活動,苗栗縣府25日開記者會,表明縣府已盡一切辦法,包括與債權銀行協商,並建議中央修改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權益。

苗栗縣政府祕書長葉志航,與前勞動社會處長陳錦俊,公開說明,強調針對華隆自救會的,權益問題,已多次向債權銀行協商未果,也向上呈報建議,修改勞動基準法第28條,所規定的債權優先受償順位,希望自救會成員,能與縣府一起努力,促使中央能盡速修法。

苗栗縣前勞社處長 陳錦俊:「現在完成修法,至少土地還沒拍賣,2分廠土地還在,如果能夠完成修法的話,勞工這部分,可能是拍賣土地的5分之1,或是6分之1就夠了,我估它拍個30億以上,我們勞工朋友,大概5、6億就夠了。」

另外針對自救會指控,苗栗縣政府未盡督導之責,陳錦俊指出,華隆公司未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事實上,縣府從民國94年至100年,已稽催8次,並依法裁處,並不是置之不理。

苗栗縣前勞社處長 陳錦俊:「我們陸陸續續,給他們開了8次,我記得是8次裁處單,總共我們也罰了他21萬罰金,這個部分我們不是沒有作為。」

只是對於縣府的說明,華隆自救會會長李翠明表示,這是都是推託之詞,希望縣府能拿出誠意,比照先前的華隆罷工模式,要求資方出面協調解決。

華隆自救會長 李翠明:「比照工會的辦法,盡速幫我們處理,不能說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們要靜待司法辦理,我們這些人,已經比工會更早存在,我們等了10幾年。」

苗栗縣政府祕書長葉志航表示,資方與勞工屬債權債務關係,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並取得法院支付命令,不屬縣府權責範圍,只是捍衛苗栗青年聯盟,將在26日舉辦聲援活動,縣府主動召開的這場記者會,也被解讀為事先滅火,讓民眾知道縣府並非全無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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