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署在今天下午所拍賣的4部車輛係南投地檢署於日前偵辦違反森林法、藥事法等案件所扣押保管,係因犯罪所用之交通工具或被告所有,為保全犯罪所得之追徵,為避免車輛價值減損,經由被告等人同意進行拍賣。該2部廂型車、1部附吊桿自用大貨車、1部自小客車,車齡約2、30餘年,均無積欠罰單、稅金,亦無設定負擔,吸引不少民眾前來觀覽競標,大多是經營車行或修配廠的行家。
這次拍賣會「拍賣官」檢察官張鈞翔,去年底才叫賣87件木藝品,今天又主持車輛拍賣會,主持風格活潑,現場氣氛熱絡,其中一部附吊桿自用大貨車,起拍價4萬8000元,在民眾屢次追價下,最後以13萬元落槌敲定買主,買主直說這部車的價值在於吊桿,車子稍微整理還是很好用的,另外廂型車也以3萬5000元拍出,自小客車以4萬1000元拍出,今天的拍賣總額達24萬1000元,拍賣過程順利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