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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不是外奴 竹市勞工處呼籲:勞力剝削恐觸犯人口販運防制法

大成報/ 2015.11.23 00:00
【大成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今(23)日呼籲,外籍勞工不是家庭佣人,雇主不可非法使用,倘雇主指派外籍勞工從事許可外工作,已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如有勞力剝削情形,則可能涉及觸犯人口販運防制法,雇主不可不慎!

勞工處表示,人口販運防制法自98年6月施行,一般民眾的瞭解,多為行為人運用強暴、脅迫、恐嚇及監控等不法手段,對受害者行使性交易或器官摘取等行為。但實際上,對於18歲以上者,行為人除上述行為外,只要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的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的工作,即違反了人口販運防制法。

勞工處指出,依內政部移民署統計,103年全國各司法警察機關查緝人口販運案件計138件,其中屬勞力剝削案件共51件;今(104)年1-9月司法警察機關查緝人口販運案件計123件,其中屬勞力剝削案件共38件。有關外籍勞工遭到勞力剝削的跡象,包含雇主未給薪或薪資給付不足、工時過長、身體虐待、供餐不足及生活條件惡劣等。

勞工處說明,實務上申請外籍勞工照顧生病家人,卻指派從事看護許可外工作,雇主已違反就業服務法,依規可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另外,雇主如脅迫從事的勞動與報酬明顯不相當,則恐涉嫌觸犯人口販運防制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勞工處特別提醒,人口販運嚴重侵犯外籍勞工基本人權,請雇主及社會大眾善待外籍好幫手,給予平等尊嚴對待,共同遏止人口販運,讓他們安心、快樂的工作。市民朋友如發現外籍勞工被強暴、脅迫工作,或是從事勞動與報酬明顯不相當的工作、性交易,請馬上撥打防制人口販運通報專線110(警政署)、1955(勞動部)或02-23883095響鈴救我(移民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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