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警分局溪湖派出所,日前於網路UT聊天室執行網路巡邏,發現有人暱稱為「逢甲現約××××」,刊登散布足以引誘暗示促使人為性交易訊息,經警方經驗判斷此暱稱恐有涉嫌邀約他人性交易之犯意。
警方便於聊天室內向其攀談聊天,並運用技巧使其暴露犯罪事證,見時機成熟之際使用手機通訊軟體「LINE」與嫌疑人相約於台中市西屯區西安街見面。
警方於嫌疑人現身時主動表明身分,並向該鄭×禎女子(83年次,雲林縣籍)出示相關犯罪事證(LINE與警方聊天對話內容翻拍照片)。鄭嫌當場向警方表示是因為缺錢才會在網路聊天室刊登想與人性交易之訊息,並同意隨同警方回所內偵辦。
鄭嫌於警訊後坦承罪行不諱,且有網際網路聊天室網頁內容列印畫面、LINE聊天紀錄等證物佐證,鄭嫌不無涉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嫌,全案依法報請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