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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 針對重大消費事件研議修法維護消費者權益

大成報/ 2015.08.04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秦華/彰化縣報導】為更有效積極維護消費者權益,「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在彰化縣政府召開第二次會議,由彰化縣副縣長周志中親臨致詞,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長張本松、南投縣政府消保官許麗貞、彰化縣政府法制處長黃耀南共同主持,「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成員9位律師全員出席,台中康主任消保官馨壬及彰化張消保官啟昱也共同與會討論,積極為消費者權益之維護而努力。

本次會議延續上次會議共識,彰化縣政府積極提出消費者保護法修正草案版本,針對提起團體訴訟之主體放寬為消保團體及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增加免供擔保假扣押的「保全程序」機制及懲罰性賠償金的提出資格擴及消費者之繼承人等具體修法建議,積極建立制度性保障,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強化消保法團體訴訟制度,讓黑心業者受到真正教訓,希望遏止層出不窮的重大消費事件。

彰化縣副縣長周志中於會中表示,國內近來接二連三發生食安及重大消費事件,消費者無疑的都是最無辜的受害者,如何有效解決民眾最關心、最在意的問題,並有效打擊黑心食品、重建食品產業秩序及恢復消費者信心,實在是政府應正視的重要課題;彰化縣長並已積極宣示推動今年為「彰化縣食安行動年」,希望透過「區域聯防、跨域合作」的理念,有效結合「律師團」之法律專業,集思廣益,凝聚共識,以更前瞻、積極的方式,發揮「區域治理」最大的綜合效果,即「一加一加一大於三」相乘的效果,共同來捍衛消費者權益,發揮律師團的價值功能。

會議中各位律師提供很多寶貴建議,討論相當踴躍,舉凡發生食安事件時,如何將舉證責任轉換及倒置,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之定義範圍為何,是否包括受害之第三人及其繼承人等,宜明確定義;宜參考美國立法模式,採懲罰性賠償金方式,給予將來受害之消費者之一定補償;及為防止業者脫產,建議增加免供擔保假扣押的「保全程序」機制等等議題,讓團體訴訟更具靈活性,而消保團體及政府也能建立綿密的消費者保護網絡,會中各大律師均積極交流並熱烈討論,提供相當寶貴的建議,共同為維護消費者之權益來努力。

「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將持續定期開會,如遭遇重大食安及消保事件則會召開臨時會積極討論,持續將律師團各位律師們的建議具體化成修法草案,適時透過地方立委或於行政院會等提出,積極敦促妥為修法,讓團體訴訟更能有效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重建產業秩序,恢復消費者信心的目標,讓不法之業者負起應有之責任,讓無辜受害之消費者能更有效、快速地獲得賠償,以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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