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指出,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104年3月間接獲民眾檢舉,指稱雲林縣北港地區以陳姓(男、毒品通緝、25歲、雲林縣北港鎮人)、許姓(男、毒品、槍砲、竊盜通緝、36歲、雲林縣元長鄉人)、王姓(男、24歲、雲林縣元長鄉人)3人為首販毒集團,販賣一、二級毒品,供雲林、嘉義沿海地區毒蟲吸食。
大隊長蔡伯熙據報後,即指示打擊毒品犯罪警方責無旁貸,列為長期無間斷重點工作,並責由偵查三隊、科技偵查組、偵查一隊成立專案小組除惡務盡,全面查緝該販毒集團到案,專案小組彙整相關資料後,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陳祥徽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過長達近5個月的半年監控蒐證,於昨天見時機成熟,偵查三隊、科技偵查組、偵查一隊兵分5路追緝,分持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及地檢署所核發搜索票、拘票前往查緝。
專案小組相繼在嘉義縣朴子市、雲林縣北港鎮、元長鄉等5地查緝陳姓、許姓及王姓為首之販毒集團藥頭3名及多名吸毒者到案,並於現場查扣九0JP915改造手槍1支(含彈匣1個)、彈頭2個、彈殼7個、海洛因毒品10.21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4.49公克、販賣毒品分裝磅秤重量之電子磅秤2台、毒品研磨機1台、現金20400元、行動電話8支(含SIN卡)、SIN卡1張、人頭預付卡4張、吸食器3組、塑膠分裝帶等證物。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刀械管制條例將3名販毒集團成員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並繼續擴大追查其毒品、槍枝上游來源。
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表示,新任雲林縣警察局長黃明昭為貫徹執行縣長李進勇「治安零容忍」的施政決心,並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近日實施之「全面肅清非法槍械專案」工作,落實阻絕非法槍彈之來源,有效降低持槍刑案之發生,防範黑幫擁槍自重,以達有效淨化治安環境,建構平和安寧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