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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使用合法動物用藥品 避免傷人又害已

大成報/ 2015.05.25 00:00
【大成報/雲林縣報導】法務部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會同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以下簡稱防疫所)於104年5月21日搜索大埤鄉「海氏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四湖鄉「威仁藥局」,當場查獲查扣含有「孔雀綠」的「消化除臭菌」食用動物用飼料添加物約348公斤,檢察官並對相關涉案人員(縣消防局蕭姓秘書)進行偵訊瞭解後裁定收押禁見。

防疫所表示:孔雀綠為含三苯甲烷人工合成染劑,原為紡織工業用來染色之化學藥劑,因價格低廉,又對於水生真菌、原蟲等水產動物體外病原具良好治療效果,唯其對實驗動物具致癌性、基因突變、畸形及呼吸毒性等疑慮,為歐盟、美、日等先進國家所禁用,我國亦禁用多年,早期使用的方法為藥浴,也就是體外使用,但這次孔雀綠添加在食用的飼料添加劑中,真是前所未聞,對於業者將抗菌劑添加在除臭菌中的作用機制更是匪夷所思。

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動物藥品販賣業者不可販賣動物用偽禁藥品,防疫所也將持續辦理動物用藥品販賣處所及禽畜水產養殖業者相關宣導工作,並籲請業者使用合法藥品,以免違法受罰,相關業者如有使用動物用藥品疑問,可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查詢「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依附件一:水產動物用藥品使用規範、附件二: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使用規範或依獸醫師(佐)處方箋指示使用動物用藥品,亦可電洽防疫所詢問(電話:552-3250)。

防疫所呼籲動物用藥販賣業者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製造、輸入及販賣非法動物用藥品,同時也請養殖業者一定要使用合法藥品,以維護畜禽健康、畜禽產品品質及確保國人健康。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防檢局設有檢舉專線0800-039131,凡經檢舉而破獲者,檢舉人最高可獲頒獎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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