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申報盈虧互抵時,應先減除投資收益

大成報/ 2015.05.25 00:00
【本報訊】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申報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稽徵機關核定前10年內各期虧損者,應先行檢視,將各該期依同法第42條規定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先行抵減各該期之核定虧損後,再以虧損之餘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須具備以下條件:1.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2.會計帳冊簿據完備3.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4.營利事業所得稅如期申報,若符合以上4項條件者,就得適用盈虧互抵之規定,也就是說可將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扣除,再行核課納稅。該局最近查核甲公司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該公司申報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將99年度虧損8百餘萬元,申報自101年度全年所得額中扣除。

經檢視甲公司其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分別為99及101年度)均為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案件,且會計帳冊簿據完備,又均如期申報,惟查該公司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載取得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2百餘萬元,依規定其投資收益應先行抵減99年度核定虧損數後,再以其虧損餘額6百餘萬元列報自101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本案經重新核定後,除補徵稅額30餘萬元外,並自101年度結算申報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繳納補徵稅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於5月報稅期間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如申報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時,應特別注意上述規定,以免申報錯誤,影響自身權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