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教育部國教署重申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因應汛期注意事項

大成報/ 2015.05.25 00:00
【本報訊】時值初夏,汛期已至,其所帶來的突發性豪大雨及充沛的降水量,致使部分地區積(淹)水,造成學生及校園意外事件發生。因此,教育部國教署呼籲各級學校應於汛期前,有效規劃各項防災工作,並評估學校地理環境、地形、地物及條件等因素,運用有限資源,確實規劃防範措施,使災害減至最低。

依據中央氣象局25日氣象預報顯示,近日滯留鋒面逐漸南移至巴士海峽,臺灣南部及東南部地區有陣雨或雷雨,其他地區及澎湖、金門、馬祖有短暫陣雨或雷雨。為預防災情發生,教育部國教署已函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針對風災豪雨可能帶來的淹水、土石流、坡地崩塌等災害之周邊潛勢狀況嚴加掌握與監測,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應變措施,必要時請針對風災豪雨狀況強化各項防災整備及宣教演練等事宜,並確保學生生命與校園財產安全。各級學校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密切注意中央氣象局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所發布豪大雨及土石流警戒特報,依實際需要做好財務安置及人員撤離等預備作業,並加強演練防災自救措施;若確定有撤離之需要,則迅速依所擬安全方案辦理。

二、易淹水學校切勿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低樓層等易淹水地點,各項教學設備及物品(如電力系統、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進行評估調整或重新配置於建築物二樓以上空間,以維校園安全,並避免不必要之災損。

三、位於低窪或鄰近海、溪、溝邊等地區之學校,其易淹水教室及地下室入口處應設置防水閘門,並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

四、學校屋頂上方如有鐵製或玻璃纖維之水塔或附屬設施,事前應牢固,避免被強風吹倒;屋頂如有其他設施(如天線、擴音器…等)應先予固定或先行移除,校園大型樹木,請適當修剪。

五、學校內外排水溝渠,應詳加檢查排除淤積使其保持暢通,避免於颱風或豪雨來臨時,發生水流阻塞而倒灌;如有裝設抽水設備,平時應定期檢查是否保持良好堪用狀態,如需檢修請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

六、如有施工中之工地及設施,應要求承包商務必做好防颱及防豪雨措施,如因未依規定做好防颱準備工作,而造成損失或傷害,應依合約規定辦理。

七、全面檢查學校鄰近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如有危險顧慮,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八、颱風及豪大雨預警前後及期間,請瞭解是否有教職員工生於山區或警戒區戶外活動(學校師生參與戶外2日以上活動者,請確實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進行填報),並請其採取避難措施,尚未出發隊伍請管制出隊。

「多一分注意,多一分保障」,落實汛期災害預防工作,將能有效降低師生遭受傷害之機率。因此,請各級學校確依本署提醒注意事項完成相關防災整備工作,以共同維護師生及校園安全。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