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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之光─魏杏芳榮獲公平委員,縣長李進勇表達祝賀之意

大成報/ 2015.01.29 00:00
【大成報/雲林縣報導】雲林縣北港鎮諸元醫院副院長蔡爾信夫人魏杏芳女士,是長榮大學國企系主任、日前獲立法院院會過半數出席立法委員同意任公平會委員,將於2月1日履新,任期四年。縣長李進勇表示,這是雲林縣首位獲得此項殊榮的縣民,是傑出鄉親、也是雲林之光,深表祝賀之意。

魏杏芳女士表示,能得此機會擔任委員一展長才,在個案中落實理念與理想,發揮學者對社會國家應有的影響力,感到榮幸與幸運,同時也是挑戰與學習的開始,會盡一切努力在公平交易議題上做出貢獻。

依公平會組織法規定,公平會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立法院院會1月22日行使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同意權,開票結果魏杏芳獲超過54張同意票,得到出席立委過半支持。

魏杏芳女士是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博士,也是北港鎮諸元醫院副院長蔡爾信的夫人,現任台南長榮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專任副教授兼系主任;專長為歐盟競爭法、公平交易法與世界貿易組織研究。

魏杏芳表示,雖然目前公平會與各主管機關本來就有密切的合作與聯繫,但如何使公平法執行的理念與技術可以貫徹通行,讓民眾感受到國家一體的效果,而非各自為政,未來她將加強公平會與其他機關間的協調合作,這個由立法層次到各機關的執行層面,都值得全面探討與檢視。

另外,魏杏芳也提到,獨占、結合、聯合等限制競爭行為的管制是公平法最重要的部分,當這類案件發生時,對多數人民的利益有重大影響,公平會過去也努力追究,但有些個案的決定卻未能得到行政院及法院的支持,她認為可結合公平會內專業人員和會外學術機關諮詢,達到各方面正確的效果並得到認同,以維護主管機關決定的權威性。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成立於中華民國81年1月27日,為行政院下設相當於中央二級獨立機關,主管我國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的執行,以及調查處理事業各類妨礙競爭的行為,包括獨占、結合及聯合等限制競爭行為及不公平競爭行為;公平會同時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主管機關。

由於公平法又有經濟憲法之稱,是一部法理頗高的財經法規, 為能充分考量、融合各方意見,使相關案件的處理更為合理而有說服力,委員會採合議制運作,為行政院各委員會中,極少數採合議制的委員會。公平會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七位委員均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委員須超出黨派之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政黨活動影響。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委員的任用,應具備法律、經濟、財稅、會計或管理等相關學識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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