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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鳳凰颱風災害損失經報備勘驗,稅捐得以扣除減免

大成報/ 2014.09.21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鳳凰颱風來襲,可能造成民眾財產的損失,雲林縣稅務局特就與納稅義務人關係較為密切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稅目於災害造成損失時之減免規定,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申請減免稅捐之需要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房屋稅:房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可減徵一個月房屋稅。於災害發生後30天內,請向雲林縣稅務局(虎尾分局、北港分局)提出申請。

二、地價稅: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稅務局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稅務局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稅務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納稅義務人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yltb.gov.tw)→災害損失服務區→申請書表下載,下載相關書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出申報(請)稅捐減免。

該局並指出,民眾如對於災害損失有關地方稅減免部分,可打電話05-5323941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查詢。有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減免規定或報備方式,請逕向國稅局洽詢,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電話:5345573、虎尾稽徵所電話:6338571、北港稽徵所電話:78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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