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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北斗警分局破獲槍砲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案

大成報/ 2014.07.30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彰化縣報導】彰化縣北斗警分局於6月下旬,接獲林姓被害人報案指稱,以吳O志為首之不法集團,率領小弟黃O卿、吳O益、彭O清、方O吉及陳O澤等人,因細故至其住處滋事並開槍示警,警分局長石進智獲悉後,非常重視,立即指示偵查隊隊長鐘振邦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並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蕭檢察官有宏指揮偵辦。

案經偵查隊深入調查後發現,以吳O志為首之不法集團,平日擁槍自重,欺壓百姓,遇有不從者,即糾眾並持槍械、棍棒等凶器將被害人毆打成傷,更甚者並開槍示警,多名被害人在其淫威之下都不敢報警,該不法組織已具集團性、暴力性、常習性等之行為,對社會已造成治安隱憂,因此本分局備妥相關資料將吳O志提報為「治平專案對象」,並俟適當時機將渠等一網打盡,檢肅到案。

北斗警分局見時機成熟,蒐證完畢,於昨(29)日與今(30)日會同彰化、和美與芳苑分局等單位員警,兵分6路執行搜索及拘捕行動,於相關嫌犯吳O志等人藏匿於臺中市北區、彰化縣北斗鎮及埤頭鄉等住處當場拘捕吳嫌等人到案,現場並起獲犯案用改造手槍一支、子彈10發、空氣槍一支、刀械一批、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0.12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52.2公克及犯罪所得新臺幣6萬5千元等不法贓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吳O志等人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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