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黨團會議由議長李全教主持,國民黨團書記長盧崑福、副書記長蔡育輝、副書記長許至椿、副書記長曾培雅、議員張世賢、王家貞、林燕祝;無黨團結聯盟總召郭秀珠、副總召杜素吟、議員林阳乙及本會一級主管皆出席黨團會議;民進黨團仍無人出列席。在會議協商討論後,作成6點決議:(一)市府不同意議員商調了解墊付款編列狀況,拒不交資料,對此,議會表示嚴厲的抗議及譴責。(二)針對市府撤回已送交議會大會審議的中央補助地方墊付款一案,已經嚴重妨礙市政的推動,影響廣大中低收入戶、勞工、學生教育以及基層地方建設,為此賴清德所領導的市府,必須負完全的責任。(三)依預算法第25條規定,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即各機關須俟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使得動支經費。若市府在市議會大會通過前即動用,已屬違法,將此違法情事送交相關單位議處,以及司法單位法辦。(四)針對7日的總質詢,不管市府列不列席,因為質詢時間是法定公告,我們按照議程開會,市府不列席,相關同仁們要質詢,必須完成選民交給你們的監督權、審查權及質詢權,並依民眾的請託來執行議員的權責,可以發動選區的市民來旁聽。(五)賴清德市長不進議會是因為怕被議員質詢六大弊案、個人私德以及墊付款可能的違法動支案,不敢進議會,而不是不進議會,不進議會只是藉口。(六)7日程序委員會將正式列入市府送交議會所有提案、法規案及墊付款案,並交付大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