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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104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系統說明會

大成報/ 2015.03.30 00:00
【本報訊】為增進教育部國教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行政人員能充分瞭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通報處理以及陳核作業,國教署於104年3月30日起連續4天假桃園國立陽明高中辦理4場次「104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處理系統說明會」,總計有650餘名公私立高中職校性平等會執行秘書及承辦人參與。

本次活動分別由國教署學務校安組楊國隆組長及王副組長鳳鶯輪流主持開幕式,期勉與會人員能藉由本次活動熟悉教育部建置「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回復填報系統/統計管理系統」的陳核作業,避免因程序瑕疵或文件上傳格式錯誤等態樣而遭退件,並透過系統說明會充分理解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流程,以落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防治成效。

國教署表示,此次說明會課程以「專題演講」方式進行,從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調查處理實務,逐一探討基本性別知能、法定處理程序及案例討論,特別邀請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謝昌運專員分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回復填報系統/統計管理系統操作說明」;國立秀水高工輔導室黃麗娟主任說明「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回復填報系統/統計管理系統結報作業與處理實務」。

國教署強調,自101年8月1日起,學校完成校安通報後,如類別屬校園性別事件者,均移至教育部建置之回復填報系統項下進行線上逐案審核,取代過去紙本陳核,爰各高級中等學校應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36條規定,於「調查處理完成,調查報告經性平會議決後」,將「處理情形」、「處理程序之檢核情形」、「調查報告」及「性平會之會議紀錄」上傳回復系統。

國教署將逐案審視各校是否依性平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如有違反相關規定或逾期未結案者,將列入國教署每月召開「本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校園性別事件督導及諮詢服務會議」進行專案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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