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海巡遠洋護漁 擴大國際參與

大成報/ 2014.10.02 00:00
【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所屬之直屬船隊「巡護九號」船,於10月2日執行103年第2航次「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遠洋巡護任務,由直屬船隊隊長陳德富暨漁業署代表行前慰勉執勤同仁工作士氣。

巡護九號執行直屬船隊本年度第2次遠洋漁業巡護任務,配合搭載農委會漁業署漁業檢查員1員,2日自高雄報關出港,執行長達70天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預計於日本東京進港補給,航次巡航浬程總計約1萬浬;去年七月,一樣執行遠洋巡護,於斐濟停泊之巡護七號,授命在2千多浬外的吉里巴斯海域攔截遭挾持的「特宏興368號」漁船,並將嫌犯悉數押回偵辦,有效發揮海巡遠洋部署能量。

由於我國為世界六大遠洋漁業國之一,已與美國、紐西蘭、庫克群島、法國、澳洲及日本等六國建立公海相互登檢機制,海巡署船舶參與此任務之意義,不僅藉參與國際漁業合作執法,增加台灣在國際上的能見度,更是善盡作為地球村之一員的管理責任。遠洋巡護任務執行,除慰勉我國遠洋漁船離家苦悶及了解漁船狀況與其作業環境外,亦依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規定檢查漁船有無違規捕魚或其他不法或違規情事,藉此落實政府護漁政策,在區域漁業管理國際事務上積極參與,確保漁業資源永續利用。

「哪裡有我漁船合法作業,海巡署船艦就在那裡」向來是海巡署服務漁民、保護漁船作業的方針,是以,即使遠在中西太平洋海域也可見到海巡署巡護船執行各項任務;自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通過後,落實公海登臨檢查並維護我國漁民作業權益,確保漁船遵守國際漁業規範,基於身為地球村一員的理念,海洋巡防總局將持續加強海洋巡護、維護海洋資源、善盡國際責任。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