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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設中央「合作事業局處」!【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

大成報/ 2014.07.25 00:00
【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今年七月五日是國際合作聯盟慶祝第92屆暨聯合國慶祝第20屆國際合作節之日子,這一天全球各地有一百多個國家以各種不同方式在慶祝國際合作節,有如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全球各地都在慶祝聖誕節一樣熱鬧;台灣因一則非聯合國會員國亦非國際合作聯盟會員國、二則政府一向不重視合作事業,因此只由內政部按照往年補助中華民國合作事業協會一些錢舉辨個「合作事業繪畫比賽」和「國際合作節慶祝大會」、以聊表合作人的一點心意,聊勝於無罷了!

台灣自日治時代就非常重視合作事業;中華民國依照三民主義之精神本來亦很重視合作事業,還在憲法145條第二款中規定「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與扶助」、第三款中亦規定「國民生產事業及對外貿易,應受國家之獎勵、指導及保護」,這些白紙黑字的條文除了彰顯憲法與三民主義精神的連結性、其他毫無一點作為,徒只顯示政府光說不練之本性與中華民國憲法條文之無濟於事。

合作事業與一般公司企業一樣是一種企業型態、只是其分配方式、股東(或社員)表決權數不一樣,公司是以出資額多寡為加權基礎,合作社則是按照「一人一票」為基礎,有的國家則以「交易額」之多寡為加權基礎,也就是說公司較重視「股金」之報酬、合作社則較重視「人」的價值或使用合作社服務(交易)之價值;其他的管理理論及策略都是一樣的;國民黨政府敗退到台灣以後由於大量依賴美國援助,連軍事裝備、軍人服裝都與美國相聯結,自然而然把美國那套資本主義制度都移植到台灣,而致原來三民主義中極為重視之合作制度只好放諸大氣中隨風而逝,因此合作制度中極為重要之社會主義之精神就在台灣社會中消失,取而代之興起的是資本主義精神充塞整個台灣社會,全國都在追逐金錢遊戲、都在向錢看,國家獎勵的是那些大資本家的大企業,那些能創造大量就業機會和大量外匯之大型企業,企業規模越大所享受到國家的獎勵與優惠也越多,大企業大財團為了享受國家的獎勵與優惠就極力壓低成本(包括人工成本)以創造更高之利潤、再將利潤轉投資來爭取國家之獎勵與優惠;如果有別的國家有提供更低的勞動成本可創造更高之利潤、享受更多的獎勵與優惠,大資本家就把資金外移到投資報酬率最大的國家,那麼國內產業就要空洞化、泡沫化、國內勞工就要面臨失業或到外國當「台勞」;這是資本主義制度帶給國家之風險,他們完全不會顧念這個國家曾給他們獎勵與優惠,如果這個國家提供的投資條件、投資保障、獎勵與優惠不如別的國家,他們就「利無反顧」的到別的國家追求他們的最大利益;不管是「競賽理論」或國際貿易的「比較利益理論」都在追求利益的極大化,這是凱因斯的「一般均衡理論」、是物競天擇的真理,這不能怪資本家的現實與無情,資本主義是只講理性不講感性的,講感性就變成慈善家了;只要政府實施資本主義制度,資本主就要追求最大利益,否則就不是企業家、就是大笨蛋,那還不如像連勝文拿著萬貫家財去追逐主播、影歌星享受一番還聰明一點。

台灣政府仿照美國實施資本主義以後在政府部門弄了很多公司企業的輔導單位或獎勵措施,例如:行政單位有經濟部的工業局、有中小企業處、貿易調查委員會,研發單位有工業研究院、商業研究院、經濟研究院、金屬工業研究中心,管理研究單位有中國生產力中心、專業人員研究中心、資訊工業策進會、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會----等等很多很多族繁不及備載;但對憲法明文規定之合作事業卻付之闕如,連一個正式的中央二級行政單位都沒有,未凍省以前,台灣省政府下面有一個「合作事業管理處」,凍省以後併到社會司下面一個「科」,再把社會司改名為「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現在還在籌備中),受到憲法明文規定獎勵與扶助的合作事業竟連一個像樣的管理單位都沒有,難怪台灣合作事業發展越來越沒氣、幾乎要斷氣、奄奄一息;然後資本主義越來越發達,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年輕人薪資退到十四年前之水準、社會充滿暴戾之氣、犯罪成本越來越低、犯罪收益越來越高,社會到處都是不安全感,有錢人都自己聘請保鑣以保護自家安全;三十多年前馬尼拉的社會現象現在都浮現在台北市,三十多年前菲律賓的有錢人都聚居在馬尼拉的「瑪嘎第」,家家戶戶都有荷槍實彈的保鑣在站崗在巡邏,現在台灣有錢人都住台北帝寶或信義區的豪宅,情況和三十多年前的馬尼拉很像,不過沒多久菲律賓主政的馬可仕就垮台了,最後想要好死在祖國都不可得,這就是貧富差距太大不能好好照顧到全民之福址的自然下場,馬可仕如此、馬英九就要引以為戒,不要看到大財團就像看到祖宗一樣肅然起敬,2008年一當選第一個就拜謝郭台銘、第二個拜訪王永慶、第三個拜訪張榮發、第四個拜訪蔡萬才----,看到馬英九演出這一幕我就說台灣勞工完蛋了,將來一定欲哭無淚、哭訴無門,結果呢,馬英九領導的國民黨政府-全國勞工的父母官勞動部還拿公帑和受苦受難的勞工打官司;全世界再也找不到這麼無情無義無血無淚的勞動部了,這位無血無淚的勞動部長前天因誹聞案引咎辭職了,台灣雖然因暴風雨而摔飛機枉死四十幾人,在舉國同悲之時看到這樣的勞動部長下台了、還是有一點喜從悲來之感

合作事業總類很多,有農業合作社、合作農場、農產品運銷合作社、鰻魚運銷合作社、消費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保險合作社、勞動合作社、供給利用合作社、生產合作社、運輸合作社;種類很多包括農委會管理的農業產品,經濟部管理的工業產品和商業產品,衛生福利部管理的醫藥產品和醫療廢棄物品,內政部管的營建勞動合作社和勞動部管的一般性的勞動合作社,有環保署管的營建廢棄物回收和其他一般資源回收物,有金融監理委員會管的信用合作社和保險合作社;其領域跨越數個部會,如今只在內政部下面設「合作及人民團體司」也只有管社務之部分,至於業務之管理又分散到各部會去,如此零零落落的管理難以統一事權,也就無任何部會會去制定一些獎勵或輔助、輔導之政策,例如內政部的「合作及人民團體司」不會去制定農產運銷之獎勵輔導政策,因這非其專業;就如現在運用營建勞動合作社可以增加很多就業機會、增加營建勞工收益、降低營建成本就能降低房屋售價,同樣都是內政部下的營建署也不會去制訂獎勵與輔導政策、因他們不懂合作經濟制度;再說現在台灣都會區很多「蚊子館」空屋,若輔導成立供給利用合作社可以由合作社承租下來提供給社員各種用途,小攤商可以用當賣場、藝文界可以當畫廊,合作社只要提供承租、屋舍管理、水電維護、機電保養等服務,但營建署不會去制訂這種獎勵輔導政策,因為他們沒有合作經濟制度之概念與專業,所以要解決這些庶民經濟問題最好之良方就是應用合作經濟制度,要靈活利用這套制度最好還是成立中央主管的「合作事業局」或在行政院下成立一個「合作事業輔導委員會」,在各縣市成立「合作事業處」,如此統一事權,才能有效輔導合作事業的發展,利用合作經濟制度來發展庶民經濟,增加就業率降低失業率,讓社會財富更趨向平均,讓台灣經濟基礎更為穩固,像北歐的瑞典、挪威、芬蘭、丹麥都用合作經濟制度在發展經濟讓他們人民享受極高的生活水準;如此這般,則憲法白紙黑字所規定的條文才不會淪為空話,而貽笑國際。【作者郭憲鈴係大成報總主筆、現任台灣國策研究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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