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署提醒民眾仔細檢視手中104年9-10月期統一發票,對中特別獎、特獎、頭獎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百萬獎獎項者,請於104年12月6日至105年3月7日(因法定領獎截止日105年3月5日適逢週六假日,爰予順延)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或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之郵局,在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兌領獎金,對中二獎以下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仟元獎獎項者可向各地郵局兌獎。
賦稅署說明,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且於開獎前未印出紙本電子發票者,除可對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亦可對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百萬獎獎金100萬元10組、仟元獎獎金2,000元5,000組,使用載具之電子發票若同時對中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屬獎者,以領取較高獎金1個獎別為限。
此外,中獎民眾若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至指定金融機構存款帳號者,中獎獎金將自104年12月6日起自動匯入該指定帳戶;若未設定自動匯款者,請至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或至會員卡店家列印中獎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向郵局兌獎。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將在徵得開立特別獎、特獎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同意後,派員到其營業場所祝賀,希望藉由祝賀活動之宣傳,提醒民眾購物消費不忘索取發票,並記得按時兌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