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於5月11日前以紙本向原寄發通知書的國稅局遞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回復確認。四、人工申報或二維條碼於5月1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該局進一步指出,為便利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請儘量採用轉帳直撥退稅,只要申報時提供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辦理退稅,稅款會在退稅日當天直接撥入該指定帳戶。
如未能指定退稅帳戶,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納稅義務人須於憑單有效期限內至指定金融機構提兌或透過金融機構交換兌領,該局特別呼籲!為節省納稅義務人往來奔波提兌的不便,且不用擔心退稅憑單過期、遺失或被竊,請儘量採用轉帳退稅,便捷、安全又有效率!該局最後提醒納稅義務人,國稅局絕不會透過電話指示在自動櫃員機轉帳退稅,請民眾小心提防詐諞集團。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洽所屬分局、稽徵所確認,以免受騙,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