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表示,多數家庭暴力成因源於加害人對施暴於被害人有錯誤的觀念、情緒控制能力不足、嚴重的心理及精神違常、以及與家庭成員溝通不良等問題。因此,防治工作除加強對被害者之保護扶助外,對於使用暴力行為之加害者,透過保護令的實施,強制要求加害者參加處遇計畫,使他們有機會認識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暴力行為對受害者或其他家庭成員帶來的傷害,進而協助他們處理無效的衝動控制、偏差精神狀態或扭曲的認知行為模式,以及學習因應衝突與壓力的方法,幫助他們不再使用暴力行為。
社會處表示,加害人處遇計畫本質係以再教育方式協助加害人再社會化,法官裁定命家庭暴力加害人完成處遇計畫並非懲罰加害人施暴行為的一種手段,而是提供加害人一個改變的機會,如能主動參與學習,獲得適當的關懷與協助,習得冷靜解決問題方式,終將走出情緒陰霾,學習積極面對人生。社會處並呼籲民眾,如遭家庭暴力問題,請撥打113全國保護專線或上網關懷e起來線上通報,一起向家暴向家暴Say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