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日前頂新集團等食用油製造公司以飼料油混充食用油販售,牟取不法暴利,刑事責任已有檢調偵辦中,對於消費者部分已經由市府消保官協助向中下游食品製造業退費及賠償消費者損失。另盤商及中下游食品業者在此一食安事件中也算是受害者之一,為避免受害廠商求助無門,市府法制局與臺中律師公會共同合作主動協助受害廠商法律諮詢服務,另法制局並將協助本市受害廠商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林月棗再次表示只要是本市受害的頂新集團販售盤商及中下游食品製造業者皆可至法制局聲請協助,只要填寫核發支付命令登記表格後(可至法制局網站首頁下載http://www.legal.taichung.gov.tw/或至法制局領取),以傳真或信件將表格傳回,並檢附退貨單之證明文件,法制局同仁將會協助製作支付命令聲請狀。
再由受害廠商依支付命令程序,自行向管轄之地方法院繳交伍百元,即可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一經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即與確定判決具相同效力,可直接就頂新集團相關公司財產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較訴訟程序簡便、迅速、省費,效果又與確定判決相同,盤商可迅速保障其權利,有需要協助之廠商,均可來電或傳真免費諮詢。另外如果盤商需要法律諮詢,法制局亦商請台中律師公會協助指派律師免費提供受害盤商及中下游業者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