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指出,辦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01年度部落核定作業計畫」,係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第4款:「部落:係指原住民於原住民族地區一定區域內,依其傳統規範共同生活結合而成之團體,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者。」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部落核定作業要點之規定。
信義鄉獲核定之部落分別為人倫(Lanngdun)、洽波石(Qapuciu)、潭南(Laidazuan)、達瑪巒(Tamazuan)、雙龍(Isingan) 、阿里不動(Qalipusungun)、明德(Naihunpu)、希哪巴瀾(Sinapalan)、筆石(Halusipun)、羅娜(Luluna)、久美(Mahavun)、望鄉(Kalibuan)、東埔(Tungpu daigaz)、依勞善(Ilausan)、法蘭娜(Valana)、涵碧蘭(Hanbizan)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