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街頭藝人申請認證,計236件。包括:視覺藝術類5件、表演藝術類167件、創意工藝類74件。由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依不同性質類別,就專業技能、表演內容適當性,及與民眾互動性等項目來評分,計有132件通過認證,錄取率為55.94%。
通過這次認證之街頭藝人,自102年1月1日起,在為期兩年有效期限內,可向彰化縣公有公共空間管理單位,申請展演許可。目前開放的場地,有:南北管音樂戲曲館戶外舞台、八卦山大佛風景區、彰化火車站廣場、田中火車站廣場、溪州公園、台糖公司台中區處多功能廣場(溪湖糖廠)、溪湖糖廠冰店、埔心鄉地方文化廣場、埤頭鄉公所廣場、北斗鎮立圖書館廣場、永靖鄉公所廣場、和美道東書院及和中廣場、埔鹽鄉糯米文化風味坊廣場、鹿港藝文館廣場及桂花巷藝文廊道等60處。詳細內容,亦可上彰化縣文化局網站查詢。
彰化縣文化局將於12月20日(星期四),在文化局戶外廣場,辦理本次街頭藝人授證典禮,屆時將有一場熱鬧的街頭藝人市集,歡迎大家前往趕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