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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辰: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8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坐落於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2670-000建號10000分之776,編號144~150、164~176號20座地下停車位2.事實發生日:104/9/18~104/9/1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20座地下停車位,每座新台幣892,500元(含稅)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7,850,000元(含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紫翔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公司之關係人,紫翔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已處份除該二十座地下停車位以外之所有龍華段不動產,故本公司須買回該共有部分並將其登記於龍華段不動產之主建物下。(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云辰電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即為本公司(4)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為交易相對人百分之百持有之母公司(5)前次移轉日期:登記日期為民國91年03月28日、原因發生日期為民國91年03月 20日(6)移轉金額:新台幣12,991,910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簽約、過戶文件完成用印、完稅、辦理過戶完成後交付尾款。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採取個別議價並依照專業不動產估價師所出具之估價報告決定。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取得物件估價金額:新台幣18,000,000元中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取得物件估價金額:新台幣17,000,00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謝典璟;李承峰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換發)(103)桃市估字第000042號(換發)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之關係人,紫翔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已處份除該二十座地下停車位以外之所有龍華段不動產,故本公司須買回該共有部分並將其登記於龍華段不動產之主建物下。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4年09月18日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4年09月18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本公司之關係人紫翔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不動產時間距本交易訂約已逾五年,故不適用申報準則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應評估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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