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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億科:代重要子公司大億金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金額達第2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1 00:00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4/09/0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大億輪安(泰國)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大億金茂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170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2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2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子公司大億輪安(泰國)有限公司營運週轉需要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4297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225.計息方式:年利率為依本金之2.5%6.還款之:(1)條件:到期還款(2)日期: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2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3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公告事項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及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係以大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資金貸與餘額和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計算揭露。(2)資金貸與額度期限:104/9/1-10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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